![]() |
|
|||

近日,教育部下發的治理指導意見稱,各地要力爭經過3到5年,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這是教育部首次公布治理擇校亂收費的時間表。教育部還表示,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收取擇校費。
『擇校費問題困擾家長、學生很多年,教育部門終於表態要大刀闊斧治理了!』一名新浪網網友說,給出治理擇校費的時間表,反映出教育部門的決心和信心,值得肯定和支持。但是,單純取消擇校費的指令能否令行禁止呢?
一名國際在線網友認為,擇校費產生的根源在於校際差異。公眾對教育的期望由過去的『學有所教』轉變為現在的『學有優教』。校際差異不除,就會存在擇校,擇校費就難以制止。『這決不是教育部門以單兵之力所能解決的,還涉及教育規劃、教育投入等諸多問題。』
『如果學校之間的教育質量沒有明顯差異,誰願意捨近求遠,多花錢上學?』騰訊網網友『期待』建議,如果市內各區之間的優秀教師流動尚有困難,能不能先讓區內的優質師資流動起來?
華聲在線一名網友認為,要根治擇校費,必須要平衡不同學校教師之間的收入差距,特別需要提高農村教師、薄弱學校教師的待遇。否則,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說得再嚴厲,文件發得再多,也擋不住擇校費『七十二變』。
一名中青在線網友擔心,在校際差異沒有根除的情況下,家長擇校至少還有擇校費這條『明路』,禁令實施後,看似堵住了這條『明路』,但會不會衍生更多暗箱操作,讓一些人暗度陳倉?『暗箱操作一旦盛行,普通家庭的孩子就更難接受優質教育了。』
另外,騰訊網網友『不落的太陽』指出:如果三五年後,各地擇校費的問題還沒能解決,該怎麼辦?
『如果三五年沒能根除擇校頑疾,能否問責地方政府?』一名北青網網友認為,如果沒有具體的問責制度,很難讓各地方教育部門下決心治理擇校費問題。平衡校際差異的工作如果不能列入官員政績考核范圍,恐怕沒有幾個地方官員願意碰這個燙手山芋。
東方網網友『邵留生』感嘆:針對擇校費這一頑疾,教育部門也曾出臺過類似措施,但始終收效甚微。所以,這次來點兒問責吧,同時要多與其他部門合作出招兒,治理纔能真正起作用。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