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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遼寧省燈塔市法院4日對一起罕見破壞人大代表選舉案進行一審宣判。該市土佳屯村的村民劉忠寬、石鳳武、於成鵬三人在選舉人大代表過程中偽造選票,破壞了選舉秩序,均構成破壞選舉罪。為此,判處劉忠寬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石鳳武、於成鵬則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劉忠寬、石鳳武、於成鵬都是遼陽市下轄的燈塔市煙臺街道土佳屯村村民。2007年燈塔市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期間,劉忠寬擔任本村選舉委員會主任,石鳳武、於成鵬擔任本村選舉時的監票人。劉忠寬出於個人目的,指使石鳳武、於成鵬把該選區的候選人吳文霞、闞俊榮的名字從選票上劃掉,而另填上曹某某的名字。
石鳳武、於成鵬在得到劉忠寬的授意後,不遵守監票工作的相關規定,偷偷將該選區的選票劃了700多張,將不是人大代表候選人的曹某某填上,使曹某某當選為燈塔市的這屆人大代表。吳文霞、闞俊榮因此失去當選機會。
根據《刑法》第256條的規定,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燈塔市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忠寬、石鳳武、於成鵬的行為,符合破壞選舉罪的構成要件,應依法懲處,於是作出上述判決。(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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