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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教育部網站發布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力爭經過3到5年的努力,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並提出了10項措施治理擇校費。意見一出,立即引起社會和家長的普遍關注。人們在表示贊成和歡迎的同時,也表示擔懮和懷疑——一紙『禁令』能否根治多年形成的擇校痼疾?
政府一邊禁家長一邊擇
擇校不是新鮮話題,我國中小學階段已經陷入了『政府一邊禁、家長一邊擇』而且愈演愈烈的怪圈。
今年4月,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還聯合下發了規范教育亂收費的實施意見,要求著力解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亂收費問題,嚴禁捐資助學與錄取學生掛鉤,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
然而,各種禁令並未遏制家長擇校的熱情,禁令之下,擇校費只是換了一種方式存在,由擇校費變成『捐資助學費』『贊助費』『借讀費』。
北京市民魏先生的孩子今年剛剛上初中,差幾分沒有考上離家最近的一所公辦知名初中,學校通知魏先生,可以向與學校開展合作的一所民辦中學上交每年3萬元的『借讀費』,就可以進入這所知名中學就讀,只是孩子的學籍放在了民辦學校。
為了孩子,魏先生咬牙交了錢。『小學一年1萬,初中一年3萬,上完初中,僅擇校費就要15萬元。』魏先生不滿地說,『治理擇校亂收費,我們當然歡迎。但為什麼這麼多年擇校問題不但沒有停止,反而越來越嚴重呢?』
根據審計署的審計公告,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國違規收取的擇校等費用已退還學生或上繳財政3.84億元,佔審計調查發現此類違規資金總額的76%。這個數據只是擇校亂收費的冰山一角。
北京市市民李萍認為:『只要學校之間客觀存在較大差距,只要家長還有一點能力,擇校就不會消失。誰也不會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半明半暗的擇校費家長學校心照不宣
此次教育部提出10項治理擇校費具體措施,家長和社會輿論普遍表示贊成和歡迎。有專家認為,這是教育部首次明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費問題的時間表,表明了教育部門治理擇校費的決心。
但是,很多人仍感覺三至五年治理擇校費的前景不容樂觀。
人們擔心,面對巨大的利益黑洞,治理目標會不會很快成為泡影;究竟有多少根治措施;3到5年時限之後,會不會出現一批虛假的數字報表……
大家表示擔懮的根本原因在於,一直半明半暗存在的擇校費,家長和學校心知肚明,又心照不宣。
專家認為,擇校費的存在,其實有著深厚的社會基礎,其背後隱藏著一條灰色利益鏈條。如果不敢觸動其背後的利益集團,治理擇校費就是一句空話。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學校、教師、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都是這個鏈條上的獲利者,有的學校把『擇校費』直接納入小金庫,上級主管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學校則用來發放教師福利;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將『擇校費』納入專項賬戶,參與擇校費分成。
與此同時,由於家長成為這個灰色鏈條上的弱勢群體,使治理擇校痼疾缺失了來自社會的監督。北京一位姓肖的學生家長認為,對於擇校和其他亂收費,學生家長只能被迫接受,誰也不願得罪老師和學校,從而影響孩子的昇學和未來,『學校肯收自己的孩子就不錯了,有哪位家長敢在擇校費這個問題上跟學校較真呢?』
教育部在指導意見中要求,要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收取擇校費,堅決切斷收取擇校生與獲得利益的聯系,已經指出了擇校亂收費難治的根本。
『老子問責兒子』結果可想而知
教育部此次指導意見針對擇校提出10項措施,包括規范招生入學秩序、完善招生入學政策、加快薄弱學校建設、合理配置師資力量、共享優質教育資源等。
有專家認為,10項措施招招切中時弊,抓住了擇校問題的要害。關鍵是貫徹落實要不打折、不走樣,要堅持執行到位,落實不到位要嚴厲問責。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大家對基層利益群體能否不折不扣落實措施尚心存疑慮。
『關鍵是現有的問責機制仍不健全。』熊丙奇說,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問責下級,讓同級政府問責教育主管部門,等於『老子問責兒子』,結果可想而知。『因此,強化人大的監督問責,完善社會評價體系,是解決當前教育均衡發展、解決擇校問題的重要手段。』
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說,推進我國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使綱要確定的改革目標落到實處,必須解決教育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無法監管的問題,必須堅持嚴格的教育行政問責制,真正做到誰違法誰承擔責任,誰違規必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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