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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定梅(左)、喬轉麗一直留著兩人在大會上被民警押著的照片。 |
『在多次上訪之後,兩位上訪者被遣返回鄉,不僅被警告、行政拘留,而且他們被警察押著胳膊,在廣場上接受公開處理大會』。今天,針對媒體的這篇報道,記者采訪了拍板進行『公開處理大會』的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政府,外宣辦一位工作人員答復記者稱『報道失實』。
報道稱,段定梅和喬轉麗是陝西富平縣兩名普通農民,2010年3月5日之前,她們曾因征地等問題多次赴京上訪,之後被遣返回鄉,一人被警告,一人被行政拘留。當日,她們被警察押著胳膊,在廣場上接受『公開處理』,圍觀者逾萬人。而且富平縣電視臺滾動播出處理大會的新聞。官方稱,這是縣裡『集體研究的結果』。兩位當事人均對媒體表示,這件事情給他們造成很大心理壓力,段定梅甚至覺得當時『萬箭穿心』,『眼前都是黑的』。
記者致電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政府外宣辦,外宣辦的工作人員一聽完記者的采訪要求,馬上表示:『這篇報失實。我們正在整理文字材料上報。』這位工作人員稱,這次『公開處理大會』實際上就是當眾宣布了處理決定,『廣場上沒有一萬人,頂多幾百人。』
記者隨即與專業人士進行了聯系,北京律師許昔龍看到報道之後介紹,司法公開是指公開審理,公開宣判。現在,兩位上訪者的行為不需要審判,也談不上宣判,不在司法公開的范圍。許律師還表示,『法院應該是定紛止爭的地方,是社會公正正義的最後一道堡壘,這兩起事件的當事人均是因為對法院判決的不滿而上訪,說明她們對法院的處理結果心存疑慮,但無論上訪是否有正當的理由,均不能采取「開大會示眾處理」,這是對人格的侮辱。』
富平縣委政法委員會和富平縣外宣辦給人民網獨家發來澄清報告。全文如下:
關於《新京報》等媒體報道嚴重失實的報告
2010年11月8日,北京《新京報》以『陝西兩上訪女子被開大會「示眾」處理』為題的長篇報道,遂即被多家網站刊(轉)載。該報道歪曲了事實,改變了事情性質,違反了中央政策和新聞報道有關規定和紀律,造成惡劣影響。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喬轉麗、段定梅的上訪確屬無理訪、違法訪。
喬轉麗約十年前曾擔任本組出納,在其不再擔任出納的情況下,拒不移交組上的存折。該組提起訴訟,經一審、二審法院審理,執行中喬移交了組上的存折。事過數年,喬轉麗在其自身權益並未受到侵害的情況下無端上訪。後又提出縣法院辦公大樓影響其家采光,經鑒定並不影響其采光。喬轉麗長期上訪,要求『拆樓』、『逮人』,或補償數十萬元,甚至百萬餘元,還要為其家增劃莊基等等。多年來,市、縣、鎮、村、組為喬轉麗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其上訪的要價不斷攀昇。在其非理要求不能得以滿足的情況下,每遇敏感時段串聯他人赴京上訪,曾在天安門等敏感場所混鬧,多次被政府派員派車接回,浪費了大量的行政資源和納稅人費用,數次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等處罰。我縣相關部門為此多次召開聽證會,向喬宣傳政策和法律,廣大乾部群眾公認喬轉麗的上訪純屬無理取鬧,要挾政府,擾亂秩序。今年『兩會』期間,喬轉麗又串聯段定梅赴京上訪,在政府派車派員接回時,敲詐一定數額的現金後方纔同意上車返回。
段定梅因征地補償款分配與其組上發生糾紛,經一審、二審法院審理,案件已經進入執行程序。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該案提起再審,並指令市中院再審。在案件按照司法程序正常審理期間,在敏感時段串聯喬轉麗赴京上訪,被京警方控制要求縣上派車派員接回。
二、2009年6月10日,中辦、國辦轉發《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9〕22號),其中明確提出:『對經過法制教育和批評勸導,仍然違法鬧訪,到重點地區進行非正常訪,或采取極端方式上訪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嚴肅處理。』『因違法鬧訪,依法受到處理的,黨委、人大、政府信訪部門和政法機關原則上不受理其以此為由提起的信訪』。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陝西省人民檢察院、陝西省公安廳2009年6月25日關於印發《關於處置涉訪違法行為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陝公通字〔2009〕85號)第二條第二項第(十五)款將『進京非正常上訪』列為涉訪違法行為,明確提出『進京非正常上訪經有關工作人員勸阻、批評或教育無效再次進京非正常上訪的……進京非正常上訪……,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構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提出『有其他涉訪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大力支持公安機關對涉訪違法行為的依法處置工作。』我縣公安機關依照中、省文件規定精神,對喬轉麗、段定梅相互串聯、敏感時段、結伙進京非正常無理上訪的涉訪違法行為依法處罰,是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是正確的。公開處理是在公開場合公開宣布處罰決定,增強了執法的透明度,並不違法。其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眾。此後,喬轉麗、段定梅又多次赴省等鬧訪,其並未受到應有的教育,現又借助媒體炒作,不斷向政府施壓,以達到滿足其上訪以來提出的無理要求。
三、我們歡迎廣大媒體就喬轉麗、段定梅上訪所要解決的合理訴求進行采訪和監督,幫助政府使其息訴罷訪。但我們強烈反對借此不負責任的炒作和歪曲事實的失實報道。如《新京報》所載『法院院長主持『法院院長宣布開始』是莫須有的捏造;官方稱是『縣政府決定的』是歪曲事實,把十分明顯的無理違法訪含混其詞地說成合理的正常訪,把僅有百餘人到場對違法行為的公開處理扭曲為『萬人批斗』大會;把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審理案件說成是『他認為官司過程有問題』;把無理要挾政府長期纏訪、鬧訪說成是『重訪』;更不存在縣電視臺連日滾動播出的事實。報道以偏蓋全,或聽一面之詞大肆渲染,或借他人之名含混其詞。在全國貫徹落實中辦22號文件,規范和維護正常信訪秩序、全黨、全國人民認真貫徹十七屆五中全會的大好形勢下,助長、支持『非正常訪』、『違法訪』風行無阻,其作為主流媒體的子報,其宣傳的社會效果勢必對社會大局的穩定帶來極大的危害。
我們要求,相關媒體應立即采取適當措施,刪除失實和歪曲報道,澄清事實。
富平縣委政法委員會
富平 縣外 宣辦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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