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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亞運期間實行嚴格的公路水路安檢措施,乘坐車船攜帶物品和托運行包須安檢。行包托運人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並實行實名登記。
為確保2010年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順利舉辦,交通運輸部日前發出了通告,要求全國公路、水路運輸部門在11月5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旅客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攜帶的物品和通過公路、水路托運的行包實行安全檢查。通告公布的《公路、水路禁止攜帶物品目錄》包括槍支、械具,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九大類,旅客嚴禁非法攜帶這些物品進站(港)乘車(船)。通告明確,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剪刀、鋼(鐵)銼、斧子、錘子等利器、鈍器一律托運,不得隨身攜帶。(記者鄧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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