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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東城法院今天(9日)上午開庭審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已經年逾花甲,在長達八年的時間裡,先後在北京市東城、西城、海淀等多處路口『碰瓷兒』,騙了158位被害人。他為什麼屢屢得手?又將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呢?詳細情況我們連線中央臺記者孫瑩,了解案件審理情況。
主持人:被告人是如何實施『碰瓷兒』的,怎麼能騙那麼多人,沒有人懷疑嗎?
記者:法庭開庭審理之後,只有一位被告人到場,也就是幫助這個老年的被告人『碰瓷兒』的李某到場參加審理。據他交代,被告人孫萬祥是采用在人行橫道內利用自行車故意碰撞機動車後假意摔倒這種方式行騙,孫萬祥自己從2001年2月到2009年9月先後在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海淀區等多處路口騙了139個受害人,一共騙得12萬餘元。
他在2009年10月份得了中風,所以他叫上了鄰居李某,由李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將他和自行車送到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和平裡東街,還有雍和宮安外大街這些地方,在這些繁華路段的十字路口,他自己推著自行車東倒西歪地撞到別人的車上,這樣又騙了19個人,騙了一萬多元。
為什麼大家都不追究他?是因為受害人看到一個老人撞到自己的車上都比較擔心,真的帶他去看病會查出很多毛病。當老頭提出私了,要幾百元自己去看的時候,即使懷疑也不想跟他糾纏,就想馬上把這件事了了,所以他屢屢得手,再加上他後來患上半身不遂,更沒有人願意多糾纏。
他在長達8年的時間,騙了100多人,幫他一起詐騙的李某一共分得4000多元。今天在法庭上還播放了一段東城分區刑偵支隊民警抓獲他的錄像,記錄著他們怎麼來路口進行『碰瓷兒』。先是李某把老人帶到路口,然後老人瞅准機會自己推著自行車撞到別人車上,進行敲詐。
檢察院認為他們構成詐騙罪,而且是數額巨大,根據刑法的規定,將對他們追究刑事責任,因為被告人孫某半身不遂,此前是在養老院取保候審,今天他為什麼沒有到庭呢?一會兒庭審結束之後我們還要跟法庭核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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