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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原茶園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的馮大剛,手裡的權力自然不小,他也把權力轉化成了『經濟效益』:在職的近10年裡,馮大剛利用分管茶園新城區工程、慈母山隧道工程等職務便利,涉嫌受賄166萬元。昨天,(重慶)南岸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馮大剛涉嫌受賄一案。
手上有了權 很多單位找他『行個方便』馮大剛今年45歲,大學文化。由於馮大剛的專業知識過硬,屬於專家型人纔,從2001年至2010年期間,馮大剛從南岸區茶園新區管委會工程部一個部長,慢慢成長為總工程師、副主任,最後被提拔為隧道辦的副主任。
茶園新城區工程、慈母山隧道工程等建設項目,也順理成章由他分管。一些工程諮詢公司、監理公司開始找馮大剛『行個方便』。面對巨大的金錢誘惑,原本自命清高的馮大剛也逐漸軟化了。
在游泳池外等著給他紅包公訴機關指控說,讓馮大剛下馬的第一筆『好處費』是從2001年年底開始的,截止到2006年,一家建築有限公司總共行賄11萬元。
很多事情,或許你知道違法亂紀不能做,可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2002年,馮大剛又收受某中標單位好處費13萬元。2004年,收受一家電力安裝公司好處費5萬元。到了2005年,馮大剛的口袋就一直處於『脹鼓鼓』的狀態:從1月開始就有各大開發公司、諮詢公司、設計公司先後給馮大剛32.5萬『好處費』。
公訴方透露,行賄單位之所以向馮大剛行賄,就是看重他能及時支付工程款和對工程質量認可的簽字,以便順利完工。10年間,他一共涉嫌受賄16次,共計166萬元。
對於行賄場地的選擇,行賄單位除了選擇馮大剛個人辦公室或行賄單位公司的車上外,他們還摸清了馮大剛的個人愛好:游泳健身。經常去馮大剛常出入的江北一家體育館的泳池外等候,等他健身完後直接往他包裡塞紅包。
在看守所寫下『工程反腐』建議書在隨後的時間裡,膽子越來越大的馮大剛都欣然接受了各公司的『好處費』:2008年下半年,馮大剛曾收受一家隧道公司30萬好處費,去年上半年也曾收受一家建築公司20萬好處費。去年底,馮大剛最後收受一家建築公司15萬後被舉報。4月12日,馮大剛被捉獲。
昨天上午,站在被告席上的馮大剛,面對公訴機關的訊問,對每筆受賄事實都供認不諱,還後悔愧對了自己的職務。馮大剛的辯護律師說,馮大剛確實誠意悔過,並將全部贓款一並上交。待在看守所裡的馮大剛,還以自己為藍本,寫下了如何預防在工程中行賄腐敗的建議書。(新華網重慶頻道/重慶時報程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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