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住建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15日)發出通知,進一步規范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要求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只能在注冊城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限外令』是指建設部等六部委於2006年7月聯合發布的《關於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當時規定『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內沒有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不得購買商品房』等限制境外個人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投資行為。與此同時,即使是購買第一套住房,也要求出具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證明。
本市曾在2007年出臺規定,境外個人購房的情況將會被錄入全市統一的信息平臺『交易權屬管理系統』,在購房查詢的過程中,也通過登錄權屬系統進行查詢,但是權屬系統只能查詢到境外個人在北京市的購房套數,而不能查到國內其他城市的購房情況。目前新規定中要查驗個人超過一年的工作證明,以及境外個人在境內無其他住房的書面承諾。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原來『一市一套』的限制已經更加嚴格了。
據了解,本市此前曾經公布過暫停『限外令』,但相關負責人表示,到今年年初,暫停期已經結束,實際上本市從年初已經開始重新執行『限外令』。業內人士認為,新規對於遏制境外的投資資金進入市場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尤其是成交之後是否用於實際辦公所需的監督難度較大。(記者耿諾)
李玉新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