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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16日訊
海寧轄區發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兩張7年前的發票,竟成了破案的關鍵。
11月13日下午6時許,海寧交警大隊長安中隊接到110指令:在長安鎮肖王村林家?25號『凱越紗線』門前,有一輛電動車被撞倒。接警後,值班交警迅速趕赴現場,搶救傷者。經現場勘查和走訪,交警得知該電動車是與一輛輕便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電動車駕駛者受傷較重,而肇事摩托車早已逃之夭夭。
由於事發時天色已黑,事發路段也沒有路燈,又沒有目擊證人,案件的偵查工作困難重重。辦案交警在現場路邊的草堆裡,發現了一本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教材,裡面夾帶著兩張發票,發票上的身份信息為海寧市周王廟鎮新建村居民劉某。
劉某會不會就是肇事駕駛員?辦案交警立即趕往周王廟劉某家中。但劉某卻稱其家中並無輕便二輪摩托車,事發時他也確實在家裡,交警為此排除了劉某的肇事嫌疑。不過,劉某給專案組透露了一個重要線索:早在2003年,他曾經請他的親戚——周王廟鎮雲龍村朱某換過機動車牌照,可能朱某未扔掉發票。交警於是推測,肇事駕駛員很可能就是朱某。辦案交警迅速趕往雲龍村朱某家中,果然在大院內發現了一輛牌號為『浙FR06××』的輕便二輪摩托車,該車左側有破碎痕跡,和事發現場遺留的碎片完全吻合,在事實面前,朱某對自己肇事逃逸行為,供認不諱。
據嘉興日報記者章亞鈞通訊員袁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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