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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16日訊
昨天,天臺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開設賭場的案子,涉案的父子倆均被判了刑。去年8月到12月,很多人到他們家裡下賭,進了他家就等於進了緬甸的賭場——利用網絡技術直播賭場情況,緬甸賭場的投注手幫忙下注。
自家開通賭博線路現年54歲的陳某是天臺城關人,愛賭,以前還經常跑到緬甸賭博。為了讓兒子多見世面,他時常帶著兒子去賭。在他的影響下,今年25歲的兒子也染上了賭博的嗜好。
回到天臺老家後,陳某利用和緬甸賭場老板娘熟悉的優勢,在自己家開通了賭博線路,進行『百家樂』賭博。開始時,陳某一個人自己賭。後來,許某(在逃)等人知道他家可以賭博,便紛紛趕來賭博。
許某到陳某家來了多次後,陳某便要求許某多帶人過來賭,並說可以從賭場的『洗碼費』分得1%。事實上,陳某組織賭博後,可以從賭場獲得1.7%的『洗碼費』。就這樣,許某也加入了帶人賭博的行列。
4個月獲利8萬元據了解,開設網絡賭場是利用視頻技術實現的。賭徒先打電話給賭場,賭場則提供網址和登錄密碼。接著,賭徒利用網址和密碼就可打開網頁,看到賭場實景。當賭徒買好籌碼要下注時,便通過電話指揮投注手『下注』,賭徒贏利的錢由賭場轉入其個人賬戶。為了逃避打擊,密碼是每天更換的。
通過陳某家的電腦,賭博者可以看到賭場的實景,而陳某的兒子和侄子就是在緬甸賭場的投注手。
去年12月初,陳某等人在賭博時被警方當場查獲,其兒子則在12月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據陳某自述,從去年8月份到12月初的時間裡,他從賭場裡獲利8萬元,分給許某2萬餘元。
父子倆雙雙被判刑庭審中,陳某父子倆均自願認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理。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父子倆的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15萬元;兒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8萬元。
據了解,對開設賭場罪『開設』的含義,應當做廣義理解,除傳統的營業性地為賭博者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接受賭客投注以供他人賭博外,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電話投注的方式進行賭博,而參與者並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屬於開設賭場。
據臺州晚報趙雲朱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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