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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16日訊
『現代表衢州市交警支隊向你送達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決定書,請你在決定書上簽字。』昨日下午14時,龍游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龍游縣拘留所,向餘某宣讀了市交警支隊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餘某因一年內二次醉酒駕駛,成為了衢州第一個被處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員,同時他也是全省第16位。
今年24歲的龍游人餘某,2007年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今年9月10日晚,餘某和單位同事一起吃晚飯,20時30分許,在送同事回家的路上被龍游交警大隊執勤交警查到醉酒駕駛,當時餘某血液的酒精含量經檢測為86毫克/100毫昇,餘某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款2000元、拘留15天。
11月9日晚,餘某在與朋友吃飯飲酒後,不顧自己還處於駕駛證暫扣期間,又駕駛機動車。23時20分許,被龍游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餘某血液的酒精含量達到了128毫克/100毫昇。他的行為不但構成醉酒駕駛,被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並處罰款2000元、拘留15天,而且還構成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元。因餘某在一年內有二次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依照法律規定,餘某被市交警支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據了解,在2個月時間內,餘某因兩次醉酒駕駛,成為了衢州第一位被吊銷駕照的駕駛員,他也是全省第16位。此前,寧波有9人,金華有4人,湖州和舟山各有1人因同樣原因被吊銷了駕照。而這些人二年內將不能參加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五年內不能駕駛營運車輛。
(據衢州日報記者鄒歡通訊員續春福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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