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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44名中國遊客韓國脫團事件發生後不久,本市河北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重大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案。中年婦女劉某及其兒子和北京一家旅行社的經理合夥,以出國旅遊的名義非法將20位市民帶往韓國,獲取鉅額利益。日前,劉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處罰金70萬元;其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處罰金20萬元。
案件回放
“大能人”母親五六萬元辦出國
兒子幫跑腿當領隊還管“包裝”
無正當職業的55歲中年婦女劉某,在一些人眼中可是個“大能人”。2009年,她與北京某旅行社經理徐某(另案處理)相識,和其預謀以旅遊名義幫人騙取出國簽證,前往韓國打工。劉某能幫人辦出國的消息很快傳開了,一些單位效益不好的職工和郊區農民紛紛找到她,讓她幫忙把自己辦到國外去。這些人也坦言,找劉某辦出國就是爲了去韓國打工。劉某分別收取這些人五萬元或六萬元費用,而且給他們開具了收據,並且承諾,如果去不了韓國,就全額退款。但只要進了韓國,錢就不退了。就這樣,劉某在無組織旅遊和旅行領隊資質的情況下,爲這些人僞造了在職工作證明、收入情況等虛假申請簽證材料,然後與徐某合作騙取出國簽證。同時,她還指使自己的兒子採用電腦技術變造、僞造了領隊證。
爲了讓這些人順利出關,劉某親自或讓兒子帶領他們去商場購買服裝,以“包裝形象”。之後,劉某或組織出國人員到北京首都機場登機,或充當領隊親自帶領這些人前往日本、韓國“旅遊”,以達到幫助他們滯留韓國的目的。據被害人陳述,即便去日本也只是短暫停留,最終目的地仍是韓國。
在劉某作案過程中,劉某之子在明知母親從事組織他人非法出境的情況下,先後兩次充當領隊,以“旅遊”名義帶領人員前往日本或韓國,而且還向出國人員贈送或帶領他們購買服裝,以“包裝形象”。
判決結果
變造護照機場被查
母子雙雙鋃鐺入獄
法院查明,2009年3月至12月,劉某共組織20人出國,其中9人成功進入韓國並滯留,其餘11人被韓國邊檢拒絕入境。韓國邊檢部門在其中4人的護照上加蓋了拒關章,將他們遣返回國。劉某等人採用電腦技術將4人護照上的拒關章抹掉,使用變造的護照重新申請了出國簽證。2009年12月26日,劉某帶領這4人在韓國機場入境時,再次被拒絕入境,並被遣返回國。3日後,劉某在北京首都機場入境時,被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查獲。2010年1月,劉某之子被查獲。經查,劉某先後獲取人民幣70萬元,與徐某瓜分。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劉某及其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侵犯了國家對國境的正常管理秩序,且僞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行爲已構成了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和僞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在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的共同犯罪中,劉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處有期徒刑8年。其子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
對話檢察官
出國“淘金”應走合法途徑
河北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郝靜表示,雖然國內經濟發展非常迅速,但還是有很多人整日做出國淘金的夢,存在這種夢想本無可厚非,但出國工作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而不能像本案中的一些人那樣採取非法手段。事實證明,想以旅遊名義滯留國外的人大多在機場就被拒關了。即便一些人達到了滯留的目的,但作爲“黑戶”的他們,終日提心吊膽,而且很多權益得不到保護,有些人甚至落得一個悲慘的下場。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最好放棄非法滯留國外的想法。
公訴人李詩江表示,通過本案可以看出,一些部門存在對出國人員資格審查不嚴的情況。如果當初對工作證明和收入等情況審查得更加嚴格一些,劉某母子就可能不會得逞。另外,在旅遊業界存在着“允許旅行社在辦理出國旅遊時有一定的失誤率”的情況,這也給一些從業者作案提供了機會。這些都是應該引起注意和進行改進的地方。
新聞鏈接
今年10月17日,一些遊客乘坐郵輪從上海出發抵達韓國濟州島。當天15時起程返回上海時,發現44人脫團。韓國警方找回11人,33人下落不明。中國駐韓國光州總領事館領事孫利民稱,這11名中國遊客在接受韓國警方調查後,已乘坐飛機回國。11人包括9男2女,其中男子兩人一組,被銬上手銬。回國後,11名中國遊客將接受中國警方的調查,調查內容大致爲:是否涉嫌有組織的脫團偷渡行爲。很快,韓國警方又找回一名脫團遊客,並控制2名“蛇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