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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二級運動員證書管理混亂到爲少數人設置“三模三電”競賽,從馬拉松比賽替跑到考生華僑身份造假……近年來,有關各類高考加分的事件屢屢曝光,嚴重影響着國家考試的公信力。
在今年7月公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要“清理並規範升學加分政策”後,教育部等五部門19日公佈了規範和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的方案,主要針對奧賽、科技類競賽以及體育特長生的加分兩大類。
這項措施如一枚“重磅炸彈”,不僅直擊民衆反映最強烈、問題最集中的高考加分領域,也將影響中小學屢禁不止的“奧數熱”和“特長班”。正如教育部學生司有關負責人所說,此舉不僅是爲了嚴格規範招生管理,維護教育公平公正,更是要積極引導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大力削減:杜絕舞弊“鑽空子”
根據高考加分調整方案,原來可具備保送資格的奧賽全國決賽獲獎學生、科技類競賽相關獲獎學生以及在奧賽省賽區摘取一等獎的學生今後都不再具備保送資格,而是可在同等條件下,由學生申請的高校優先給予參加本校自主選拔錄取考覈的資格。
“應該說,經過深入調研和充分研討,這部分的政策調整力度較大,這也是我們針對曝光比較頻繁、問題比較突出的領域所作出的政策考慮。”教育部學生司有關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指出,在奧賽和科技競賽領域的高考保送政策的初衷是爲了選拔拔尖創新人才,但在執行過程中卻產生了較大偏差。過去,由於奧賽項目覆蓋面較廣,其中數學、物理、化學等科目均是高中階段的主幹課程,在全國比賽獲得三等獎以上以及省賽區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的學生可以不參加高考、只參加高校組織的考試後直接進入高校學習,這就使奧賽具有了很大的功利性和誘惑性,許多家長和學生也產生盲目跟風的心理。
從學生層面看,有些孩子“爲了競賽而學習”,獲獎進入高校後在所獲獎的專業學習吃力,甚至出現轉專業的情況;還有學生在奧賽中沒有獲獎,但由於在奧賽學習中投入精力過大而影響了正常的中學學習,反而影響了高考成績。從學校層面看,奧賽對各級基礎教育學校影響較大,許多地方都將奧賽成績列爲小升初、初升高的重要參考指標,這種負面傳導效應對基礎教育階段的正常招生秩序產生了很大影響。
近幾年來,一些地方的省級競賽和科技類競賽缺乏有效監督的問題不斷浮出水面。同時,在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一些地方爲不符合國家二級運動員要求的學生頒發“假的真證書”,一些地方出現了體育測試替考、替跑等現象。
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教育部對特殊類型招生和高考加分的保送工作進行了全面調研,從項目合理性、分值照顧強度、政策約束機制、監督管理和處罰措施等方面進行全面梳理,在廣泛和反覆徵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體育部門在內的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這套調整方案。
科學設置:推動素質教育發展
目前,我國的高考加分項目是在全國統一設置框架和要求的基礎上,由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自行決定項目和分值。地方自行增加的加分項目在報教育部備案同意後,只適用於生源地所在高校。每個項目的加分分值不超過20分,且不得疊加。
教育部學生司有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各地在規範和調整特殊類型高考加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在奧賽和科技類競賽方面,江蘇和湖北已全部取消奧賽和科技類競賽加分,雲南已完全取消奧賽加分,另有14個省把奧賽和科技類競賽加分分值限制在10分以內。全國已有10個省對體育類項目不給予加分,10個省把分值限制在10分以內。
根據剛剛公佈的調整方案,教育部等5部門要求各省從加分項目是否合理、加分分值是否合適、約束條件是否增加,監督管理如何加強,違規懲處如何加大等5個方面考慮,全面清理地方加分政策,在認真研究分析基礎上,提出相關方案,在明年高考結束後報教育部審覈,同意以後再行實施。
“這項措施削減了高考加分項目的功利色彩,對於推進素質教育課程改革和轉變家長觀念都具有深遠意義。”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指出,對相關學科真正有興趣、有潛能、有特長的學生仍將脫穎而出。有關高校對這類學生的選拔也將擁有更多的自主權。
調整方案將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限定爲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在上述運動項目之外允許各省份增加一般不超過2個強身健體類項目。
教育部學生司有關負責人強調,體育特長加分政策主要是鼓勵有興趣並且達到一定運動等級的學生進入高校,爲推動院校體育運動的開展起帶頭作用。因此,在設置加分項目時,要選擇普及性強,健身效果好的項目,這將有助於引導更多的學生參與到校園大衆化、基礎化的體育活動中來,幫助他們增強身體素質。”
嚴厲“打假”:保證招生規範有序
對高考加分項目的調整僅是高考在確保過程公正中的一個環節。據瞭解,教育部還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嚴密防範、嚴厲打擊加分資格或身份造假。
目前,根據規定,凡擬申請獲得高考加分的考生信息要經歷國家、省級、高校和生源地所在中學的四級公示。
“針對以往出現的一些問題,今年我們要求中學對相關考生進行公示,並且要延長公示時間,就是要加強基層監督,讓最熟悉考生的師生來參與監督。”教育部學生司有關負責人說。同時,嚴格考生資格審查,申請加分的學生要在通過申請、審覈和公示這三道程序無異議後才能獲得加分資格。一旦發現違規造假,何時發現何時取消資格。
據瞭解,從2008年開始,教育部着手對六類加分類項目的學生資格審查進行規範。今年教育部又出臺一些新規定,比如:繼續開展省級優秀學生要參加省裏統一評選,評選的省份要公佈統一評優辦法,公示獲獎優秀學生的信息及其事蹟材料;體育類和藝術類特長生要參加省裏統測,同時文化成績要達到一定標準;報考小語種類考生從提前單獨招生調整爲參加統一高考,在提前批次錄取;對少數民族考生的身份變更程序等審覈更加嚴格;對“假華僑”等境外學生回國參考加入一些限定條件。
2005年以來,教育部通過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強公開公示和社會監督,加大違規懲處力度,總體上保證了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規範、有序,得到了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的充分肯定。每年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上公示的各類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達幾萬人。
“今後我們要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進一步完善監管方式,做到測試標準國家出、測試項目有要求,測試全程有錄像,測試成績當場公佈,測試程序有規範,紀檢監察部門有參與,真正確保高考加分從考生申請到最後錄取的全程監督。”教育部學生司有關負責人說,“所有這些措施都是爲了確保最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維護高考招生秩序的穩定,捍衛教育制度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