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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大型娛樂會所招聘文員、經理助理、服務員、禮儀、模特、男女公關。』剛剛大學畢業的吳小姐在趕集網上發現名為夜艷商務會館的公司招聘文員,前去應聘。隨後發生的事情是她萬萬想不到的:面試不看簡歷也不看個人證件,只被催著交納400元服裝費;『文員』的工作是發帖子、打電話,『攢』人來工作,不到15個不發工資;離開『辦公室』不允許帶自己的包,出去打個電話都會有人尾隨。種種跡象讓吳小姐明白,這是個純粹的招聘騙局,這家公司如同『傳銷』一樣不斷『攢』人頭,讓來這裡應聘的人交納各種名目的費用,騙她來的上線則可以收到提成,以此類推,使更多人上當受騙。
為了揭開這家公司的真面目,記者化裝成應聘者,在夜艷商務會館展開了臥底調查。正面調查:黑店竟是正規中介
在工商部門,記者了解到,天津市南開區煜隆灃勞務信息諮詢服務中心營業執照為個體照。工商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該個體照是經過勞動部門前置審核後,由工商部門最後一批批准審核的人纔勞務中介機構。
體育中心派出所民警表示,近期已接到多個對煜隆灃勞務信息諮詢服務中心的報警電話,已經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如果發現其中有違法行為,將對其進行治理整頓。
勞動監察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本報記者暗訪反映的情況,勞動監察部門將介入調查。
臥底『夜艷』的N天見聞
為了弄清事情真相,記者與在各大網站發招聘帖最多的曾先生取得聯系。聽說記者想應聘文員,曾先生先是詢問是從哪裡得知招聘信息,隨後立即表示,文員崗位還有空缺,轉天下午兩點到夜艷商務會館來面試就可以。
面試先交400元服裝費
記者如約來到夜艷商務會館進行面試。進入會館大廳,裡面光線昏暗,牆上只有幾個射燈開著,閃著微弱的光芒。環視四周,大廳左右各有一個包間,分別寫著『業務一部』與『業務二部』,房間裡不時傳出說話的聲音。等待面試期間,不斷有人從包間出來接打電話或接待面試人員。這些自稱『某助理』『某經理』的男男女女,年齡在二三十歲的樣子……
十幾個和記者一樣前來面試的人,被這些『經理』『助理』一個個叫上樓。等待約10分鍾,一個二十多歲的男子走過來,自我介紹是夜艷娛樂商務會館人事經理曾先生,隨後將記者帶到三樓進行面試。路過二、三樓時,記者發現這裡的KTV包間都變成了『辦公室』,來面試的人等在包間外面,挨個進去面試。進入三樓一個包間後,曾先生說,夜艷娛樂商務會館是家大型娛樂企業,文員工作內容主要是做表、管理公司合作商的配貨聯系和員工積分卡發放等事宜,並介紹試用期每月工資1500元加獎金,正式聘用後每月2000元加獎金,而且『轉正之後會給上保險』。工作地點有誠基大廈和鞍山西道兩處,九點上班五點下班。試用期會有一份臨時合約,轉正後簽正式的勞動合同。
一直到面試結束,曾先生既沒有詢問記者的姓名,也沒有要求看簡歷和任何證件,只是表示記者可以第二天來上班。不過,他隨後又表示,文員是在辦公室上班,必須穿工作服,因此需要先交納服裝費400元,錢會在工作的第二個月返還到工資裡。記者表示帶的錢不夠,希望明天交錢和簽合同一起進行,曾先生只好同意了記者的請求,並信誓旦旦地表示,服裝費絕不是坑錢,收了錢會開收據。
上班其實就是拉人入伙
第二天下午同一時間,記者來到夜艷商務會館,仍然不斷有面試的人進進出出。再次打電話找到曾先生,對方簡單問了幾句,便將話題轉移到是否帶錢上,得到肯定答復,他催促記者交納400元服裝費。
記者發現,曾先生開給記者的收據上蓋的章並不是『夜艷娛樂商務會館』,而是天津市南開區煜隆灃勞務信息諮詢服務中心。交費同時,曾先生拿出了一份合同要求記者簽,合同中甲方的名字也變成了煜隆灃勞務信息諮詢服務中心。合同中,第三部分勞動報酬中第二條約定,『每月完成15人指標按基本工資發放,乙方在試用期工作未滿一個月自動離職,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等內容。記者不解地問這條是什麼意思?曾先生回答說,也就是需要每個月招聘15個人纔能拿到基本工資。
曾先生隨即帶著記者前往位於一樓的『業務一部』,讓記者在這裡上班。十來平方米的包間內,已經坐著十幾個人。一位30多歲自稱叫張姐的女子表示,這十幾個人都是來工作的。半小時後,曾先生給大家講了工作內容:熟練掌握一份公交線路圖,回家後在各大招聘網站發消息,給打電話諮詢的人提供詳細的公司地址以及乘車信息。這與面試之初介紹的文員工作內容相差千裡。面對記者等人的質疑,曾先生表示,這是合同的一部分,只有招來15個人纔能拿到保底1500元工資,所謂獎金就是在完成定額的情況下,再招進一人即可提成30%。一個多小時裡,包間內一直很沈默,偶爾有人竊竊私語,還會被公司的『領導』訓斥。
出門新人去哪都有人跟
幾天重復的工作後,記者了解到,新來的人上班期間如果想離開包間,即使是出門打個電話都會有人跟著。『業務一部』是新進員工工作的地方,『文員』們來自五湖四海,有的是剛畢業的學生,有的是外地來津打工的,大家只能在規定的區域內活動,一旦超出范圍就會招來一頓訓斥。『業務二部』則是老員工和『領導』所待的地方。『業務一部』的人發招聘信息,招上來的人多,得到公司『領導』信任,就可以進入『業務二部』工作,成為所謂的『經理』『助理』……
各方說法
律師:中介公司存在欺詐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魏煒律師表示,吳小姐等人掌握的證據表明,中介存在欺詐嫌疑。《勞動法》及相關規定中明確規定禁止以繳納押金、服裝費等名義向勞動者索要錢物,因此這家中介的行為是違法的。根據其中介的性質,勞動、工商等職能部門應當依照《經紀人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同時,魏律師建議,求職者注意保存手中的收據等證據,向當地區縣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報警解決。
工商:此類行為無權執法
市消協工作人員表示,勞務中介服務成為投訴熱點,出現問題比較多,解決起來比較困難。一些企業和個體戶以高工資、高福利等誘人條件進行廣告宣傳,或是在各勞務市場和網站進行招聘,欺騙求職者上鉤。然後采取制定一些常人達不到的規定、拖延時間、不開工資等手段逼迫求職者離開,或者以求職者違約為由,不返還押金。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企業或者個體戶大多數持有合法經營手續,並以正規合同文本與求職者簽訂用工合同,欺騙性相當大。因這類行為不屬經營行為,工商部門沒有相關的法規對其進行制裁,這令執法人員深感無奈。近幾年,網絡招聘越做越大,各種招聘網站蜂擁而至,裡面的招聘信息更是不計其數。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求職者,求職時最好先了解企業的規模、信譽等情況再決定是否應聘,以免上當受騙。
建議:給中介建信用檔案
據了解,福建、廣州、上海等省市都先後建立了人纔中介機構信用信息,人纔中介是否有違規收費、虛假承諾等情況,求職者或用人單位在網上查詢便知。這些信息包括人纔中介機構的基本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等。其中,提示信息包括四種情況:人纔中介機構運作不夠規范需整改情況;未通過年度驗證待整改情況;未能及時准確收集報送本單位相關信用信息情況;人纔中介機構被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等。9種情況將被統計入警示信息,歸檔5年。包括:人纔中介機構超范圍經營情況;違反規定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准的情況;違規披露信息,提供虛假信息,作出虛假承諾,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等。作為直轄市的天津,勞動人事部門是否可以啟動建立這種機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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