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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上午從市工商局獲悉,日前,工商部門制定出臺具體措施進一步加強大型商品交易市場規範化監督管理,維護場內正常交易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瞭解,此次工商部門出臺的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對市場經營服務機構和經營者的規範與指導。經營者不得有利用廣告對所銷售的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不得采取不正當競爭或欺詐手段銷售商品;不得違反國家政策哄擡物價、強買強賣、欺行霸市,銷售不足量商品;場內經營者應全面履行交易合同,不得有利用合同實施欺詐和其他違法違約行爲。市場經營服務機構應當保證場內經營者的主體合法性,並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進場經營合同,其中包括商品安全質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主要責任條款。此外,工商部門還建立健全市場安全預警警示、快速反應和處置機制,制定突發重大事件預警和處置預案,有效控制違法商品的流通。(記者王紹芳通訊員盧連勝王毅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