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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的山東男子劉長會在尾隨一名女子對其實施搶劫、強姦後,竟殘忍地將女子捆綁雙手扔進了護城河。幸好女子會游泳,憑藉頑強的求生意志掙脫束縛後,女子上岸向路人求助並報警。記者上午獲悉,劉長會被檢方指控涉嫌犯有搶劫罪、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目前已被公訴至朝陽法院。劉長會自食惡果,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公正裁決。
男子先劫後奸再將女子推下河
受害女子彩霞(化名)年僅23歲。今年7月9日晚上10點多,外面陰雨綿綿,路上行人不多。來京務工人員劉長會酒後閒來無事出門溜達,經過車站時,偶然看到剛下車的彩霞。劉長會見彩霞年輕,又獨自一人,便產生了搶錢的念頭。
彩霞下車後,沿東二環向南行走,劉長會一直尾隨在後。當彩霞經過朝陽區光明橋北側二環輔路的地下通道時,劉長會突然上前,用繩子勒住彩霞的脖子,逼他把錢交出來。
彩霞從揹包裏掏出手機和現金交給劉長會,拿到錢後劉長會繼續翻看彩霞的包。彩霞驚恐之中突然張嘴在劉長會的胳膊上咬了一口,然後拼命想逃,不想卻被劉長會一把拉了回來。
“當時我咬的目的是想脫身,但沒想到沒有跑成,反倒被他拉了回來。”事後彩霞回憶起來還心有餘悸。怕彩霞再次逃跑,劉長會用麻繩反捆住彩霞的雙手,然後將其帶到通道外的護城河岸邊草地上,推她坐下。在將彩霞包裏財物蒐羅一空後,劉長會在草地上將彩霞強暴。
事後,因害怕彩霞報警,劉長會又殘忍地將彩霞拽到護城河邊,一把將她推進了河裏。當時彩霞還被捆綁着。
彩霞水性好奮力自救保住一命
“當時我是想,要是這個女的自己能從河裏上來,我已經走遠了,要是她淹死也就這麼着了。”在被檢方提訊時,劉長會的回答依然冷漠。
幸好彩霞會游泳,水性不錯,最終救了自己一命。彩霞被推到河裏後拼命掙扎,努力使自己仰面朝上漂在水面,一直用腳踩水,使身體緊貼着護城河河堤。同時,她背在身後的雙手開始試着掙脫麻繩的束縛。
一番掙扎後,彩霞終於將手抽了出來,隨後她拼命游到岸邊。剛一上岸,彩霞就趕緊向路人藉手機報了警。
7月25日,警方在山東泰安將嫌疑人劉長會抓獲,並押解回京。
據悉,劉長會今年32歲,是山東泰安人,初中文化。
檢察院公訴認爲,劉長會無視國法,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暴力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且爲滿足個人淫慾,又採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後又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爲應當以搶劫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