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針對公車改革遭遇的難題,民革中央提交了《如何破解公車改革之困局》的提案。針對民革中央的提案,國家發改委與財政部商討後回復稱,目前該委正抓緊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促進此項工作加快推進。(11月22日《京華時報》)
真正意義上的公車改革,必須緊緊圍繞一個『錢』字來進行。要不然,自我評價再『成功』的公車改革,都無助於減少納稅人的負擔。為此,公車改革應該自嚴格約束的人大預算始,以同樣嚴格的審計問責與公眾監督終。總而言之一句話,省錢纔是硬道理,公車改革不能給納稅人省錢,那還是別折騰的好。
事到如今,關於每年的公車支出,公眾仍舊得不到一個確切的數字,在預算報告中也得不到清晰反映;倘若在這種情況下搞改革,自然只能是一本糊涂賬。公車要想透明起來,首先需要公車支出透明起來,並配合以嚴格的審計監督與公眾監督——管住了錢也就管住了公車腐敗的命脈,節省了錢也就實現了公車改革的價值。
重要的是,要將公眾看得見的公車支出減少,作為一項嚴格的預算控制來要求,作為一項嚴厲的問責依據來考核;至於具體如何去改,倒完全可以交由各地政府去各顯神通,是否需要『廳局級以下官員全部取消專車』甚至都不再重要。因為,管住錢、節省錢纔是公車改革的終極追求所在。(舒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