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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實施『五五』普法規劃的檢查驗收年,也是『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確立十周年。為切實開展好今年的『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宣傳和展示『五五』普法成就,更好地服務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進法治天津建設,根據《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關於開展2010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精神,結合天津實際,10月29日,天津市委宣傳部、治市辦、市司法局聯發《關於開展2010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全市開展2010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
《通知》明確了2010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主題,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通知》確定了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市委九屆八次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當前天津經濟社會形勢,緊密依托『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以十周年為契機,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著力弘揚法治精神,為推進依法治市進程,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推動天津各項工作站在高起點、搶佔制高點、達到高水平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時間安排:從11月初開始至12月中旬結束。
《通知》明確了2010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期間宣傳重點:
(一)結合樹立憲法權威,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動全社會進一步形成崇尚憲法、貫徹執行憲法的氛圍。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學習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民主法治建設的理論、方針和政策,促進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宣傳與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和保障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培育民主法治觀念、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統一意識,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和天津各項事業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結合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針對非法集資、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犯罪活動引發的不穩定因素,經濟快速發展、社會轉型等諸多因素引發的社會矛盾糾紛,城市管理過程中呈現出的問題等,重點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人民調解法、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侵權責任法、保護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廉政建設法律法規等,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結合宣傳貫徹《天津市法制宣傳教育條例》,以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為契機,廣泛宣傳《條例》重要意義、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宣傳我市各單位著眼於《條例》貫徹實施實行的具體舉措,選取典型經驗和事例,進一步擴大《條例》影響力,彰顯天津法治建設的卓越成就。
(四)結合『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大力宣傳『五五』普法以來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經驗,宣傳『五五』普法在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服務民計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傳我市依托『法律六進』開展全民法制宣傳教育等各方面取得的成效,宣傳在法治區縣創建,推動依法治市進程中取得的成效,宣傳各單位、各部門在『五五』普法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人物。
《通知》強調了2010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期間重點內容:
(一)推薦『五五』普法以來,我市普法依法治理經驗材料和各區縣、各部委的特色亮點工作、典型事例,在新聞媒體刊發。電臺、電視臺開展專題報道,宣傳『五五』普法以來的經驗和做法,宣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責任單位:全市各級宣傳部門、普治部門、司法行政部門、新聞媒體)
(二)召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驗交流會,為『六五』普法規劃的制定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治市辦、市司法局)
(三)開展『依法治市』調研和『六五』普法調研工作,總結成功經驗,分析研究『六五』普法規劃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普法工作重點創新的方向及內容。(責任單位:全市各級宣傳部門、普治部門、司法行政部門)
(四)在全市范圍內組織參加『2010年全國百家網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識競賽』和『第七屆全國青少年網上普法大賽』活動(詳見『中國普法網』和『中國共青團網』)。(責任單位:全市各級宣傳部門、普治部門)
(五)設計印制『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資料,下發至各基層宣傳點。(責任單位:治市辦、普治部門)
《通知》提出了開展2010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謀劃。各區縣、各部委要高度重視『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圍繞活動主題,精心組織,認真部署實施,進一步推動『五五』普法各項任務的全面落實。要結合本地區、本系統實際情況和特點,以十周年為契機,制定宣傳活動方案,組織專門力量,確保各項活動計劃落到實處。要注重實際效果,切實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不做表面文章。屆時,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治市辦將組織有關領導到部分基層單位檢查活動開展情況。
(二)面向基層,服務群眾。進一步強化以人為本的理念,把普法為民、解決民生問題作為宣傳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結合不同人群的特點和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要把『12.4』法制宣傳與『法律六進』活動有機結合,緊緊圍繞主題,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律師、普法講師團、法律志願者等,深入機關、單位、社區、農村、學校、企業,著重宣傳人民群眾最關心、現實生活最需要的法律法規等知識,提供法律服務,為人民群眾解決利益相關的實際問題,提高全民守法、用法、護法的意識和法律素質。
(三)豐富形式,擴大影響。各區縣、各部委在宣傳形式上,既要堅持已經形成的有效形式和方法,也要科學利用新渠道、新手段,在繼承鞏固上創新發展,做到『文、聲、影、網』四落實。要積極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和參與活動,充分運用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宣傳合力,努力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使『12.4』法制宣傳日家喻戶曉,為活動的有效實施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各新聞單位要結合《天津市法制宣傳教育條例》貫徹落實,明確自身職責,不斷更新工作手段,豐富宣傳形式,通過開展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的活動,努力把我市『12.4』法制宣傳日的各項活動推向高潮、引向深入。要對活動信息進行及時報道,在宣傳活動的同時,有效提昇法制宣傳工作的認知度,為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奠定基礎。
(四)突出專業,加強配合。各單位、各部門要結合本職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同時面向社會重點宣傳專業法,突出單位、行業特色和優勢,注重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主動性,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的宣傳活動,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及與媒體的聯系和溝通,暢通信息渠道,積極主動做好各項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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