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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曾慶香與央視女記者劉薇在高速路上見義勇為攜手救人,不幸雙雙身亡,此舉受到社會廣泛贊譽,劉薇與曾慶香還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追授為『首都見義勇為榮譽市民』。劉薇與曾慶香的家人及被救司機相繼提起了民事訴訟向相關責任人索賠。北京昌平區法院將於12月3日開庭審理這些民事案件。
2010年3月9日晚上22時,在北京市昌平區北六環,周某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左前輪胎突然爆胎,車輛翻至中心護欄上,車內所載煤矸石拋撒於行車道內。適有央視女記者劉薇駕駛『新甲殼蟲』轎車途徑此處,軋煤矸石後失控翻車,被困於車內。途徑此處的曾慶香發現後,奮不顧身將劉薇從車內救出。此時又有賀某駕駛『夏利』車軋煤矸石失控後翻車,曾慶香與劉薇遂聯手前去搶救賀某。施救過程中,又有魯某駕駛的『福田』車軋煤矸石後失控與『夏利』車接觸並將曾慶香和劉薇撞出,造成曾慶香和劉薇當場死亡,四車損壞。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昌平交通支隊認定,駕駛重型自卸貨車的周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肇事司機周某、車主趙某被北京昌平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別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央視女記者劉薇家屬、曾慶香家屬、被救司機賀某先後提起民事訴訟,即以事故全責車輛的司機周某、車主趙某、運輸公司及保險公司等為被告,向北京昌平區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同時,被救司機賀某又以司機周某、車主趙某、運輸公司、保險公司及魯某為被告,就車輛損害向法院提起財產損害賠償訴訟。四起案件的訴訟標的額共計三百五十餘萬元。
2010年12月3日9時30分,北京昌平法院第十五法庭將公開開庭審理此四起案件。(尹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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