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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自稱去年9月14日遭朝陽城管隊員毆打的無照攤販張女士,將朝陽管莊城管分隊告上法庭。
昨天上午,該案二次開庭。庭上,管莊城管分隊負責人否認毆打張女士的事實。法庭調取的警方筆錄證實了城管的說法。
昨天,39歲的張女士在庭上稱,去年9月14日下午5時,她在管莊路無照擺攤時,遇到城管執法。『他們沒出示證件,一個保安上來就踢我,隨後幾名城管又把我按在三輪車、拽著我頭發,拖著打我。上了他們的金杯車,他們在車裡面打我。』
張女士承認,為了生計,她帶著孩子來北京,在管莊路擺攤賣衣服,曾多次被城管處理,衣服也被抄走。但她認為,城管不顧她的生活困難,對她大打出手,傷害了她的自尊。她向城管索賠10萬元。
庭上,張女士還出示了被毆打受傷的照片。
昨天出庭的朝陽城管大隊的工作人員稱,事發時,沒有任何一名城管隊員對張女士有過毆打行為。至於張女士出示的傷痕相片,『不知何處而來』。
法官調取了警方辦案筆錄。筆錄顯示,事發當日,有兩名與張女士一起擺攤的攤販證實,事發時,張女士為了爭回自己的商品,對城管隊員連踢帶打,未看見城管隊員對張女士有毆打行為。
昨天,法官沒有對本案作出宣判。(記者田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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