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網12月2日訊 出租了一年的房子到期,房主准備收回房子,不料到那一看,裡面竟住著兩戶不認識的人,原來之前的房客已將房子轉租給了他人,並拿著房租走人了。昨日,塘沽市民王先生向本報記者講述了自己遭遇租房欺詐的不愉快經歷。
據王先生介紹,他在塘沽漓江裡有一套50多平方米的兩室一廳住房,因為另有住房,因此一直將這套房子對外出租。去年年底,他在網上認識了來塘沽打工的小陳,兩個人簽訂了一年的房屋租約。租房期間,小陳每次都及時交納房租,因此王先生對他非常放心,並且再沒有去過房子查看。今年11月20日上午,見房屋即將到期,他就打電話通知小陳,而小陳卻說還要續租,26日會把下個季度的房款匯給他。可直等到28日也沒收到房款,王先生於是又打電話給小陳,誰知這時小陳的電話已經停機了。他趕緊來到出租房查看,可打開門竟然看見兩戶他根本不認識的人住在裡面。而兩個租戶分別拿出了和小陳簽訂的一年租賃合同,這份合同中的出租人竟然是王先生。
王先生說,自己在去年租房時把身份證復印件留給了小陳,而小陳則是以親戚的名義『幫助』自己把房子轉租了出去,兩個租戶一共付給小陳6000元的房租,大家都上了小陳的當。王先生趕緊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是在沒有找到小陳的這段時間裡,他也只能繼續讓租戶住在房子裡。(記者張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