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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的東西真的不能要,不然你肯定會後悔。』昨日(12月1日)上午,沙坪壩區法院,站在被告席上的中梁鎮原鎮長蘭永連發出感慨。他被指控收受賄賂49萬餘元。
替司機的老婆跑官2007年,中梁鎮准備換屆選舉,區領導要求鎮上推薦一名素質過硬的同志任鎮宣傳委員。『我的司機成某給我開了多年車,和我關系很好,他的老婆在中梁鎮的黨政辦當主任。』蘭永連交代,成某經常在他耳邊『吹風』,讓其幫忙找機會,提拔他老婆當乾部。『這次我看機會來了,和其他領導商量後,就推薦了他老婆李某。』不久後,李某當上了鎮宣傳委員。為了對蘭永連表示感謝,成某兩口子專程跑到其住所,用報紙包了3萬塊錢送給了他。
2010年安監局機構改革,單位需要增加人手,蘭永連覺得收錢的機會又來了。『我立刻想到了我的鄰居劉某,並最終讓他順利上崗。』8月初的一天,劉某在某洗腳城門口硬塞給蘭永連2萬塊錢。
蘭永連交代,2004年至2010年8月期間,他利用職務之便,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小產權房審批等工作中,共收受賄賂49.2萬元,並為他人謀利。
節假日成了受賄日據檢方指控,蘭永連任職期間,逢年過節、生病住院,都成了他收受賄賂的大好時機。龍某為感謝蘭永連為自己找人投資合辦礦山,在2006年和2007年春節期間,以拜年的名義送給蘭永連共15000元。2010年3月,蘭永連在西南醫院住院,某采石廠的老板羅某為了感謝他對企業的關照,送了3萬元。2006年蘭永連以出國考察的名義,又收了某水泥廠老板李某1萬元。
在檢方起訴書所列出的19起受賄事件中,有9起都是蘭永連在節假日或生病住院時收受的賄賂。
『我感謝紀委的同志、檢察院的同志對我的挽救和教育。』46歲的蘭永連,是一個有著十幾年軍齡的退伍老兵。1994年轉業後,先後任職沙區民政局、沙區人事局、沙區組織部、西永鎮副鎮長、中梁鎮鎮長以及沙區安監局副局長、黨組書記等多個職位。
蘭永連受賄數額共計人民幣49.2萬元,案發後,他退回了全部贓款,且檢舉了他人受賄1萬元的事實。
小產權房牽出受賄案據主辦該案的檢察官介紹,去年11月,沙區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乾警例行網上巡查時,發現網絡舉報信息。網友發帖稱,沙區中梁鎮大規模開發小產權房。同時,檢察機關也收到群眾的舉報信。檢察機關從開發商入手,查出原沙坪壩區國土局科員劉勇受賄案。在調查劉勇案的同時,檢察機關還對中梁鎮政府主要領導進行了調查。據此,中梁鎮原鎮長蘭永連受賄49萬餘元的事實漸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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