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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展繁榮群眾文化,必須始終認清並牢固樹立人民群眾在文化中的主體地位,尊重並發揚他們的首創精神,維護和堅守我們的文化之根。
人民群眾是文化的創造主體。人民群眾是推動社會變革的巨大力量,是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創造者。他們通過物質生產實踐為文化創造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基礎,反過來又在文化滿足中催生創造物質財富的內驅動力。文化發展史上的第一枚文字、第一曲旋律、第一首詩、第一個舞蹈都是人民群眾在生產生活實踐中情動於中、形之於外的精神物化所得,亦為後來的專業文化發展奠定了基礎。他們直接或通過他們的文化代言人——文學藝術家們間接地創造著屬於自己的文化,並與時俱進地破舊立新,構建著人類文明有史以來的一座又一座文化高峰。專業文化必須始終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向群眾學習,到民間采風,對群眾文化進行再創造,纔會贏得群眾的喜愛,進而實現普及與提高的文化擔當。
人民群眾是文化的享有主體。人民群眾創造文化,理所當然地享有文化的所有權與裁決權,誰都沒有資格和能力剝奪,文化理所當然地為人民群眾服務。人民群眾有權力對各種文化現象及文化發展的質量好壞、是非良莠、有無價值作出裁決,標准就是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人民群眾的文化期待必須予以滿足,文化權益必須予以保障。我們黨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提出文藝為人民服務,是對人民群眾文化主體地位的確證與尊重,是黨領導文化建設理念的精髓與靈魂,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本質特征,反映了人類文藝發展規律和方向,是文化實踐永無止境的不懈追求。今日的文化體制改革,就是黨審時度勢、順應民意,破解落後的文化生產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矛盾的必然抉擇。
人民群眾是文化的表現主體。我國的先進文化,牢固樹立人民群眾是文化主體的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以廣大人民群眾為服務對象和表現主體,熱情謳歌億萬民眾正在進行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表現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光輝成就,反映他們的生活、思想感情和精神風貌,關心群眾疾苦,體察人民願望,把握群眾需求,通過形式多樣的文藝創造,為人民放歌,為人民抒情,為人民呼吁,這是文化為人民服務,實現人民群眾的文化利益的重要標志。我們的文化殿堂上,應當多一些下功夫表現當前現實生活、普通百姓、復興大業的文化產品,少渲染那些帝王將相、暴力殺戮、淫靡艷俗的落後腐朽文化,讓人民群眾真正成為文化表達的主角。唯此,我們的文化作品纔能夠讓人民群眾在其中反觀自身,做到好聽、好看、好學、好參與,博得掌聲、笑聲與呼聲,經民心向背和市場檢驗,獲得真正的生命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雙贏,進而達到引導社會、教育人民、推動發展的高遠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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