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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生活不合拍,經常拌嘴,結婚一年多就分手。婚房是由兩家人付的首付,雙方都無力單獨還貸,兩人決定離婚不離家,在同一屋檐下各處一室。昨天上午,家住金山的一對年輕人,講述了從夫妻到朋友的『蝸婚』(網絡熱詞,大體是指夫妻『離婚不離家』的情況)經歷。
小周(化名)與小燕(化名)在2006年大二暑假時,經朋友介紹相識。因雙方互有好感,彼此留了聯系方式。暑假結束後,小燕回到廈門的學校念書。兩人通過發短信、打電話、網上視頻聊天等方式開始了長達兩年的異地戀。畢業後,小燕回福州工作。2009年初,雙方家長見面談兒女婚事,兩家人看中了金山浦上大道旁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於是各出5萬元付了首付,買下來給兩人當婚房。
『自從去年5月結婚後,我們漸漸發現,並未完全了解對方,生活也並不是想象的那回事。』小燕說,每天上班、下班、柴米油鹽,讓生活逐漸模式化,失去了戀愛時的新鮮感。最重要的是,兩人生活不合拍。例如,小周不喜歡小燕大聲放音樂,而小燕對小周亂丟髒襪子,從不主動分擔家務也很不滿。兩人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爭吵,日積月累,感情漸漸淡了。兩人開始懷念單身生活,於是以『性格不合』為由,在今年8月協議離婚。
由於房子的首付是兩家各出一半,月供也是婚後兩人共同承擔的,雙方都沒有經濟能力單獨供養這套房子,並付給對方放棄房子造成的經濟損失,離婚帶來的財產分割問題讓兩人很頭疼。
『房價從當初的每平方米5500元漲到現在的近萬元,還有昇值空間。裝修好好的,纔住不久就賣掉,我們都不甘心。況且,如果把房子賣了,兩人還得各自租房子住,每月也要花去一筆錢。』考慮到種種利害關系,兩人商量後決定,做不成夫妻還可以做朋友,不如把房子平均分成兩部分,一人住一間臥室,仍然一起還貸款。
隨後,兩人簽訂了『財產分割協議』,並口頭約定雙方遵守合住的規矩,不能帶異性回家。以後要是有一方要結婚,可以買下另一半的產權,或雙方考慮將房屋出租增加收益。
幾個月來,兩人像普通朋友一樣相處,學會了包容,而不再是當初對待配偶那樣的『高標准、嚴要求』。雙方對這種『蝸婚』的雙贏決定,都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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