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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12月6日電(劉勇)記者從廣州市房管局獲悉,《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新建、改建經濟適用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將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據廣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廣州市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將規定,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請人配偶是非本市市區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
(二)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淨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
(三)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政府公布的標准;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房產(以下簡稱房產產權轉移)。
據了解,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實行家庭成員全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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