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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依法保護在津臺胞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天津市高院頒布實施《關於依法保護在津臺胞臺資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津臺兩地經貿交流的若乾意見》。
《意見》對審判程序做出具體規范,推出多項保護臺胞、臺資企業合法利益的新舉措,並將聘任臺胞擔任人民法院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對案件進行調解。
據了解,截至2010年10月,本市共批准設立臺資企業2097家,在津臺胞人數約5000人;《意見》是專門針對全市各級法院涉臺民商事案件審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特點而頒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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