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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章和玲兒都是1987年生的同齡人,章章家在杭州市區,玲兒家在九堡。兩人是在杭州一家職高讀書時認識的同班同學,據說職高畢業後兩人就開始戀愛,談了3年後,兩人進入談婚論嫁的實質性階段了。
但與一般人家婚禮不同的是,章章做的是上門女婿。
去年12月份結婚領證前,玲兒以及玲兒爸媽跟章章口頭約定:上門女婿就要有個上門女婿的樣兒,婚後主要是住女方父母家裡,每周末玲兒可以陪章章回男方父母家住一天。
玲兒家是九堡的農民房,房間很多,章章於是答應了這個協議。
除了婚後住哪裡的問題,丈母娘還跟章章約定,以後生了第一個孩子,要跟女方姓,叫玲玲爸媽得叫『爺爺』、『奶奶』;如果符合政策條件生第二個孩子,可以跟男方姓。
章章挺喜歡玲兒的,畢竟有3年的感情,於是這一條也答應了。兩人高高興興領了證、辦了婚禮。
但是最近玲兒懊惱了,一紙訴狀把章章起訴到了上城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雙方離婚。
這纔結婚了1年不到,兩人怎麼就鬧到法院要離婚了?法官主持調解,希望兩個小年輕能冷靜一下,畢竟婚姻不是兒戲。
玲兒在爸媽的陪同下到法院來開庭,章章則獨自一人出庭。
法官看了看,章章英俊瀟灑,玲兒漂亮時尚,兩人都還小,一副孩子氣,本是很般配的一對兒。
玲兒跟法官哭訴說:『我們婚前協議好了纔結婚的,現在是他違反協議在先,我受不了了,今天一定要離婚!』
玲兒說,結婚後,章章沒有按照協議來,基本上每個禮拜在女方家只待3天,多數時候還是回男方家,因此玲兒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九堡纔是我倆的家啊,我爸媽說,他根本不在乎我們這個家,哪裡像個上門女婿啊!』
玲兒還說,婚前約定的小孩姓氏的問題,老公章章現在也表示出了反悔,兩人經常因為這件事情吵架,所以現在玲兒很擔心假如生小孩的話,雙方的矛盾會加重。
章章反駁說,爺爺生病,回家是為了照顧老人家。
『你爺爺都生病了好幾年了。』玲兒說。
『我只是一時適應不了這樣的生活。』章章突然轉而對著庭下的丈母娘說,『媽媽,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把我當親生兒子看的,所以纔一直想回家。』
丈母娘沒吭聲。玲兒替媽媽回了句,『你知道我們全家人都對你很好的啊,你為什麼還要朝我說什麼早點離婚算了,不離婚等我變成黃臉婆了沒人要了!』玲兒說到這有點憤怒。
章章當場否認說過這話。
法官又問章章,是不是對孩子姓氏的協議反悔了?
章章想了想後回答:『唉,其實也無所謂,就這樣吧——』
法官勸解說,結婚這纔一年不到,還是新婚,吵來吵去,都不是大矛盾,小兩口要好好過生活纔對啊。
在法官的調和下,章章當庭向玲兒道歉,答應以後遵守婚前協議,玲兒同意撤訴,不再離婚。
法官說,一般來說,婚前協議是夫妻雙方對婚前或婚後財產作出約定,以避免將來出現財產糾紛。這個案子中,卻出現了婚前協議對將來子女姓氏以及夫妻雙方日常居所作出的約定,但沒料想到這婚前協議卻成了將來起訴離婚的導火索。(當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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