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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從10月1日起,北京提高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以往的1%上調到最低2%,最高3%。這是昨天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門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的。
對此,中原地產華北區總經理李文傑等人認為,此舉是為了『抽空開發商手中的資金』。李文傑表示,土地增值稅是按照商品房的成本和最終銷售收入之間的差價,按照一定的標准征收土地增值稅。因此,理論上土地增值稅需要在房地產開發項目完成銷售後,纔能征收。但之前頻頻發生開發商總是剩幾套尾房不賣、『不清盤』,導致土地增值稅無法征收。『於是纔有了預征的做法,即在銷售過程中就可以征收的,開發商賣了多少平米,就按照銷售的收入預征。比如你售價是每平米2萬,那每平米就按照2%的標准預征400元。預征的稅金有可能比增值稅多,也有可能少,都會在最後有一個結算,多退少補。』
也正是如此,此次北京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之前的1%提高到最低2%,最高3%,提高幅度翻倍,意味著開發商要預先支付更多額稅金。『開發商手中沒有錢,便不會忙碌過度擴張;同時,為了加快資金回籠,有些開發商也不得不降價銷售,這便是政府主管部門提高土地增值稅的意圖。』多位業內人士也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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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臺契稅調整實施細則——
辦理契稅優惠需提交
唯一住房承諾表
昨晚,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門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還明確了財政部此前有關契稅調整的北京實施細則:新購房是二套房及以上的,一律按照3%征收契稅,即非首次購普通自住住宅,北京購房人不再享受契稅減免優惠;同時明確,符合享受契稅優惠規定的購房人,在繳納契稅時,應向地稅征收機關申報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如實填寫《購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諾表》。
地稅部門將通過北京市房屋交易權屬系統,對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購房記錄進行查詢和核驗。查詢結果如果顯示該家庭此前已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或已辦理房屋網上簽約手續的,此次再購房將不屬於家庭唯一購房,不能享受優惠。(記者 餘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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