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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10日訊
為了規避房貸新政,有人借名買房,有人夫妻『離婚』,結果鬧出了糾紛。律師稱,這些投機取巧的做法使不得。
『當初之所以將房產證登記在親戚名下,只是為了享受房貸政策順利買到房子,沒想到現如今會碰到如此麻煩。』昨天,市區一位李姓市民致電本報新聞熱線83186110稱。
李女士告訴記者,前段時間,她和丈夫決定到杭州買一套房子,因為自己和丈夫都在金華上班,按照杭州房貸政策的相關規定,像他們這樣的外地購房者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如果不能提供的,則不能從杭州的商業銀行申請貸款買房。
考慮到貸款政策方面的問題,他們便考慮將房子登記在杭州工作的親戚名下,並以親戚的名義貸款。她和丈夫都覺得,這個親戚家境比較好,且住房面積也比較大,以他的名義貸款,不會出現什麼大問題。
隨後,他們向親戚說明了情況。親戚爽快答應了他們的要求。就這樣,李姓市民付清了房子的首付,並以親戚的名義申請向杭州當地銀行貸款。隨後,又與親戚簽訂了私下的協議,約定該房子實際所有權人為李女士和她的丈夫。
『我們以為只要有私下的協議在手,就不會有任何問題。』李女士說,『誰能想到,上個月,我們接到親戚電話稱,因涉及債務糾紛,房子已被申請保全。』
李女士說,她了解到,因為親戚做生意失利,親戚的債權人通過調查後得知還有一套房產登記在親戚名下,便向杭州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措施。隨後,她也向律師進行了諮詢,律師認為,像這樣的情況,她可以向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提出異議,但具體結果還是要看法院的實際調查。
『之前的首付是由我們付的,而且貸款也是一直由我們償還。』李女士說,『現在卻碰到了房子被保全的事,實在讓人揪心。』
記者就此問題諮詢了相關律師,律師表示,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為了規避房貸新政而采取借名買房及假離婚買房後發生糾紛的案例。
從法律的層面看,類似的做法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在借名買房的情況下,一旦被借名者陷入債務危機或者碰到其他經濟糾紛,實際買房者的權益就很難得到保障;而在假離婚買房的情況下,為了享受房貸優惠政策,其中一方勢必會淨身出戶,一旦原夫妻雙方感情出現問題,很可能出現人財兩空的情況。因此,律師提醒廣大市民,投資買房是十分嚴肅的事情,應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更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金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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