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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城市道路擁堵問題,近來多地政府醞釀出臺『限車令』。據悉,北京將采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可能還會有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來減少小汽車的使用。無獨有偶,上周,江蘇、浙江等地也傳出『限制私家車過快發展』的消息(12月9日《經濟參考報》)。
這些措施不僅要限制私家車的『出行率』,還要限制其『保有量』。如此『慌不擇路』,讓我想起一個笑話:一個人去洗澡,發現水太熱,就一下子把扳手扳到另一端,結果水涼得受不了,於是再扳回來,又燙得洗不成,如此循環往復,澡也沒有洗成。
城市交通擁堵也是這樣。九十年代汽車剛進入家庭時,大家莫不為『汽車時代』的來臨而欣欣然,對可能出現交通擁堵的警告充耳不聞,甚至視為『現代化的象征』。現在堵得受不了,又不問青紅皂白地要出臺『限車令』,如此行為,和這個人洗澡何異?
筆者指出這一點,並不僅僅是對相關部門的政策缺乏前瞻性表示不滿,更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在解決問題時不要老是走極端——『限車令』就是一個極端的做法,表面上看起來,治堵的效果立竿見影,但卻帶有嚴重的副作用:從宏觀經濟的層面看,會抑制內需,和當前亟須啟動內需,實現中國經濟轉型的總要求不符;從城市效率的角度看,雖然表面上看似乎『堵』得不那麼嚴重了,但市民出行可能更困難。
治堵本身不是目的,其目的是為了讓城市的交通暢通無阻,讓大多數市民能夠方便地出行。所以在筆者看來,管理城市交通的思路應該做一個根本調整,主要是疏導,而並非限車。
城市的道路資源有限,在寸土寸金的今天,更不可能無限地擴展路面,因此,如何合理地分配道路資源纔是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的關鍵,而這個答案也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要把道路資源優先分配給公共交通(比如開闢公交專用線,並確保其不被其他車輛佔用),同時加大對公共交通的投入,使得市民只要願意,就可以利用公共交通方便快捷地在城市內的不同地點之間自由流動。在確保了這一點之後,『限車令』就變得不再必要,私家車的保有率、出行率也都不再是問題的關鍵——也許在一些路段仍然擁堵,但只要公交專用線是暢通的,城市的活力與效率就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最後要指出的是,魯莽的『限車令』,很可能與現代法治精神相衝突,因為這既是對公民自由交易權的一種侵犯,也是對公民物權(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一種侵犯。此例一開,則市場經濟所賴以存在的基礎也就不復存在了。(常夢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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