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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10日訊
『應整改落實的「小金庫」金額4885.33萬元,已整改落實「小金庫」金額4708.62萬元。』昨日,記者從臺州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匯報會上獲悉,此次專項治理追究了領導人和責任人23人,其中1人受刑事處罰。
所謂『小金庫』,是指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侵佔、截留單位收入和應上繳收入,且未列入本單位財務部門賬內或未納入預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項資金。
截至11月28日,臺州針對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治理排查摸底面為100%,全市沒有自查自糾『零申報』、重點檢查『零問題』的縣(市、區);自查自糾『零申報』部門72個,重點檢查『零問題』部門5個;瞞報『小金庫』部門10個,總金額808.04萬元;漏報『小金庫』部門11個,總金額370.25萬元。此外,全市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自查面也做到了100%。
記者了解到,從10月份開始,市『小金庫』專項治理重點檢查工作已陸續展開。『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對群眾舉報的案件及時組織人員查實,做到件件有著落。』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加大處罰力度,對重點檢查或群眾舉報經查實的重大案件,涉及重大違紀或涉及經濟犯罪,及時移送有關部門。
據臺州商報徐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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