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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麼辦?剛剛買了過年回家的機票,付款後發現把出發和到達點弄混了,立即撥打航空客服電話,等了又等說特價票沒辦法退,然後?地掛斷了電話。半個小時內損失了500元吶!現在質疑特價票不得改轉退的方針是不是應該有個時間限制,還有兩個月起飛換票壓根不影響航空公司賺錢,不是麼?
600元機票錢只退100元網友『綦子喬』發的這條帖子與微博引起很多網友關注,為了搶到特價機票,『綦子喬』這兩天早早地買了過年回家的機票,『3折纔600多塊錢很便宜!』誰知一激動,她把出發地沈陽與目的地杭州寫反了。『綦子喬』立馬聯系機票所系的春秋航空客服設法改簽,誰知,得到的回復是:『4折以下的特價票不得變更、不得退票、不得改簽,只退還買100多元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對方也表示,『像你這樣的旅客不是一個兩個,我們也沒辦法。』
『真是貪小便宜吃大虧啊!想加錢更換航班都不行,對於特價這個字眼,航空公司明顯缺乏人性化處理的態度。』 『綦子喬』感慨。
降低票價就該削弱服務?網友『孤雪』前不久分別在國航與川航以3.5折買了成都與杭州的往返機票,因故想退票時也吃了閉門羹。
事實上,『4折以下的特價票不得變更、不得退票、不得改簽』已成為國內大多數航空公司的行規。記者致電民航總局消費者事務中心,負責投訴電話的工作人員說,這是各大航空公司的優惠政策,得到過中國民用航空局的批准。『購買特價票前有事先協議,不認可您可以買全價票。』
『大部分特價票的購買者都是普通老百姓,負擔不起高價位低限制的高價機票,如果要選擇飛機出行,就只能接受特價機票不許退、改、簽的制約,這分明是霸王條款!』 『綦子喬』的遭遇引來許多網友評論。
記者就此諮詢了杭州消保委秘書長楊瀘逸,他說:『特價機票在出售時相關服務機構後和營業窗口要完善事先公示制度,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事前不與消費者說明或明示就涉嫌侵害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我在半小時內改簽並沒有造成航空公司損失,即使有手續費我也願意承擔,但是不改簽我損失的就是500啊!』『綦子喬』說。許多網友質疑,事先告知就沒有侵害消費者權益了嗎?
律師李鴻偉則表示,航空公司對特價票苛刻的限制條件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我國《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第69條規定,自願退票的,從已付票款中扣除適當的費用,退還餘額。《中國民用航空電子客票暫行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旅客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內要求退票。
『消費者在網上購票時,網站上有相關特價票不得退改簽的規定,消費者不同意,就不能訂購成功,根本沒有協商選擇的餘地,這種貌似公平的合約極大地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
一位航空公司業內人士表示,航空公司之所以推出這種特價機票,並頻頻出臺一系列打折活動,有的甚至比火車、汽車等還要劃算,是為了與傳統低價位的出行方式競爭,但在消費者選擇了特價機票後又削弱了相應的服務,顯然無法真正提高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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