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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成都12月9日電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9日對貴州省政協原主席黃瑤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瑤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成都中院經審理查明,1993年9月至2009年春節,黃瑤擔任中共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書記、中共貴州省委常委、副書記、貴州省政協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調整土地規劃、職務昇遷、案件審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有關人員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54萬餘元。
鑒於黃瑤具有坦白情節,認罪態度較好,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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