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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臨近年終歲尾,非法制販煙花爆竹活動進入高峰期,同時也是爆炸事故的多發期。12月10日,省公安廳召開全省深化爆炸物品煙花爆竹安全大排查統一行動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地公安機關開展新一輪集中整治,最大限度消除涉爆安全隱患。
會議上,省公安廳副廳長張士良指出,各地公安機關要在滾動排查的基礎上,對存在隱患、問題的涉爆從業單位、個人逐一進行整治核查,全力收繳非法爆炸物品,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在規定時限內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一律暫停各種涉爆活動,封存爆炸物品。對暴露出的監管失職、瀆職問題,要堅決將責任倒查到底。
同時,省公安廳還公布了關於群眾舉報涉爆涉槍涉刀違法犯罪的獎勵標准。舉報爆炸物品違法犯罪的獎勵標准為,舉報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物品,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10000元至3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舉報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5000元至2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舉報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3000元至1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舉報合法爆炸物品從業單位違規銷售、運輸、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10000元至5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
舉報槍支違法犯罪的獎勵標准為,舉報合法配槍單位違法違規購置、儲存、使用槍支彈藥,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10000元至3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舉報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給舉報人5000元至2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舉報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經查證屬實的,給舉報人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
舉報仿真槍、管制刀具違法犯罪的獎勵標准為,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仿真槍、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經查證屬實的,給舉報人2000元至5000元人民幣的獎勵;舉報非法購買、持有、私藏仿真槍、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經查證屬實的,給舉報人1000元人民幣的獎勵。
通過舉報破獲重大案件的獎勵標准為,通過群眾舉報,破獲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槍支彈藥重大案件的,視情給予舉報人20000元至5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
省公安廳舉報電話:0311-66622035(工作時間),0311-66622030(晝夜),0311-66622093(傳真);舉報信件郵寄地址: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69號河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郵政編碼:050051。(記者郭曉峰實習生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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