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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今後,在河北省縣城以上城市連續務工6個月以上的省內人員,以及無合法固定住所人員,都可以按照河北省最近出臺的戶籍改革新政規定,辦理城市落戶手續。
河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局長劉廣英說,這次河北出臺的戶籍新政使城鎮准入門檻大大降低。按照規定,在縣城以上城市連續務工六個月以上的河北省內人員,憑書面申請、勞動合同和《暫住證》辦理落戶手續。而河北省外高校畢業生到河北省落戶條件也大大放寬,實行先落戶後就業政策,對畢業未滿三年的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只要與人纔交流中心簽訂代理協議,就可於擇業前在河北省縣城以上城市辦理落戶。
此外,河北『戶籍新政』還進一步放寬了無合法固定住所人員進城落戶條件。一是凡與人纔交流中心簽訂代理協議的,允許本人同配偶、子女在人纔交流中心地址落為家庭戶;二是對於本地無直系親屬、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單位員工,戶口可落入單位的集體戶;對與家庭成員共同生活且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單位員工,也可在單位集體戶地址上建立家庭戶;三是對不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不符合在人纔交流中心或單位集體戶地址落戶條件,以及租住房屋的人員,可由就業、經營、投資、生活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建立公共地址予以落戶,落戶人員要與派出所簽訂《約定書》,明確責任義務和聯系方式,以便於加強管理工作。(記者朱峰、齊雷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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