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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同比指數(構成)來看,仍然還是有食品價格上漲和居住類價格上漲幅度比較大,他們推動了同比的CPI上漲。 11月份,食品類上漲了11.7%,拉動CPI上漲3.8個百分點,貢獻率是74%;居住類價格在11月份同比上漲5.8%,拉動CPI上漲0.9個百分點,貢獻率是18%;這兩項合在一起就使貢獻率達到了92%。食品價格中11月份糧食上漲11.7%,食物油上漲14.3%,水果上漲28.1%,蛋類上漲17.6%,從這些食品價格的變化來看,我們可以感覺到像水果、雞蛋、這些與季節有關的產品漲幅比較大。也就是說11月份物價上漲中有相當一部分與季節性的變化有關,因為進入冬季後對肉、蛋、菜的消費要增加,反映在供求上有些變化。
從這些方面我們也可以感覺到,11月份物價的上漲主要是由食品價格和居住價格帶動了這樣一種大的格局沒有發生變化。至於今後物價的走勢以及政策效應,我想強調以下兩點:一是自從11月份國務院下發了40號文《關於穩定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後,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從市場的物價變化來看,應該說是初見成效,像糧食、肉等類的價格基本趨穩,而蔬菜的價格和豬肉的價格,尤其是蔬菜的價格明顯下降。根據我們在50個城市的食品監測調查,11月下旬的一些蔬菜產品價格比11月中上旬明顯下降,其他一些產品價格從12月份以後一直趨穩。
二是國務院的文件有些涉及到一些政策安排,像進一步加大農產品的供給等;有些政策是近期的,比如加大農產品市場的投放,增加和完善對低收入者的補貼,還有減免綠色產品的流通費用等,這些措施已經在陸續進行安排了。按照通知的要求,在12月20日之前上述政策都要落實到位。政策的出臺到產生明顯效果要有一定的時間。但是我們相信,只要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的要求,也就是40號文的16項措施的要求,我們相信,今後一個時期是可以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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