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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14日向社會公布了公開征求車船稅法草案意見的結果。結果顯示,在收到的近10萬條意見中,建議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意見佔54.6%。10月28日,開始征求意見,截至11月30日,共收到97295條意見、40封群眾來信,其中北京、廣東、上海等10個省市反饋了71284條,佔73.26%(12月15日《新京報》)。
10萬條意見,看上去數字頗為龐大,但實際上,一個月的時間,對於我們這個擁有十幾億人口的大國來說,10萬條意見實在是太少太少。車船稅法是一部關系民生的重要法規,與越來越多的人休戚相關,但放眼全國卻只有區區10萬人提出了『意見』,還多來自於北京、上海等少數幾個大城市,不能不令人遺憾。
提『意見』的過程,是一個參與和獨立思考的過程,同時還是一個民生利益訴求上達的過程,這個過程非常重要。如果立法過程中不能采集到全面的意見和建議,容易造成對某一利益方權利的忽視,使法律條文不夠規范嚴謹。而民意的參與和『意見』的洪流,會促使立法者正視和改進法規草案的『缺失』。因而,近幾年很多法律法規在正式出臺前都向社會征求意見。開門立法,是令人欣喜的法制進步。然而,立法過程中的征求意見,卻不時讓人失望,參與者甚寡。本次車船稅法草案的征求意見就是一個例證。
由此可見,與開門立法的制度進步相比,社會性的權利意識和參與意識並沒有與之同步,仍然處在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信息時代網絡、手機等技術手段應用廣泛,這使公民意見的上達成本降至最低,就像參與本次車船稅法的征求意見,其實不過是點點鼠標和打幾個字的事兒。但即使這樣,很多人也往往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豈不知『提意見』意識的缺失,在某種程度上講,就是對自身權利的不尊重,同時也是公民責任感低下的表現。當然,一部重要的車船稅法只『招來』了10萬條意見,也與某些制度性的因素有關。比如信息傳遞渠道不夠暢通,各級職能部門和單位組織沒有切實承擔起『中介』的責任和功能——適時發動組織公民參與意見的征求。
制定法律,不僅是立法部門的職責,也是全體公民的共同責任。立法的過程,也是各方權益博弈和平衡、民眾參政議政的過程。因此,無論是從個人利益出發,還是從國家利益考量,公民都應該積極主動地提出意見和建議,讓醞釀中的法律盡可能『涵蓋』所有層面公民的訴求和聲音,確保公平性、公正性。從當前的社會現實來看,如何給公眾創造方便快捷的表達自己觀點意見的機會和途徑,著力引導和提高公民參與立法互動的責任感,應該成為立法部門和社會各方共同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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