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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 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日前向社會公布了公開征求車船稅法草案意見的結果。在收到的近10萬條意見中,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上昇為法律的有35779條,佔36.77%,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的有53137條,佔54.62%,反對制定車船稅法的有8379條,佔8.61%。
注意到不少媒體均在報道的標題中直接使用『過半意見要求降低稅負』的解讀,而這明顯是個誤讀。上述三項數據被列在『車船稅法草案征求意見結果』的『主要態度』一欄中,要傳遞的信息只是近10萬條意見中的『主要態度』。雖然這三項比率相加剛好是百分之百,但這三項『主要態度』並沒有同一指向。比如『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上昇為法律』與『要求對草案進行修改、降低稅負』這兩項,就不是一個非此即彼的關系。換言之,那些主要態度是『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上昇為法律』的意見,其『次要態度』也很可能是『要求降低稅負』。若單獨統計『要求降低稅負』的支持率,其最終的結果可能要遠遠超過半數。
其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公布征求意見結果時,還可以做得更透明,統計得更科學一些。比如按是否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上昇為法律來區分不同意見,可以統計出『贊成』、『不贊成』和『無所謂』這三類選擇的各自比率。同樣地,按是否贊成降低稅負來區分不同意見,也可以統計出『贊成』、『不贊成』和『無所謂』這三類選擇的各自比率。統計結果的科學,更能准確、完整地反映民意。
當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在『車船稅法草案征求意見』上,一個月時間就征集到近10萬條意見,不到兩個月就公布了征集意見的具體情況,這首先是需要肯定和認可的。與那些毫無誠意的『征求民意秀』相比,這次的信息公開至少非常及時,意見披露也較為詳細。接下來,恐怕就是在立法程序中如何貫徹民意和汲取民意了。征求民意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公眾參與來形成立法博弈,並在立法中真正體現博弈的結果。在此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公開征求意見的結果並不是結果,而只是下一階段的開始。
筆者十分擔心的是,因為將『贊成草案將行政法規上昇為法律』作為『主要態度』的意見只佔36.77%,立法機關會不會據此在『車船稅昇格』的道路上停止前進的步伐。其實,這一並不算高的比率同樣不能算是真正的『民意』。除了前述統計方法上的問題之外,多數民眾可能並不知曉『車船稅法律化』的實際意義。
我們不能期待公民人人都是立法專家。但立法機關在就某個立法草案征求民意時,可以通過附加的解釋,讓『草案』變得更通俗易懂。比如,在征求意見的公開說明中,簡要闡述法律、法規與規章的區別。我相信,如果多數民眾弄清了『車船稅昇格』的實質就是『車船稅法定』、『車船稅民意定』時,弄懂了『車船稅昇格』就是要通過法律的形式來限制行政權的恣意時,立法機關將會得到更多的民意認同。
最後還得提醒一句的是,立法的公民參與是一個動態的過程,貫穿於立法程序始終。今天的征求意見結果公開,其實也是下一輪民意征集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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