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濟南市昨天(15日)下發《濟南規范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撤銷及信息變更行為的通知》,明確提出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產證前,不得擅自以『改合同』的方式私下轉讓。
濟南這次正式出臺樓市『禁炒令』,主要是針對『投機性炒房』、『假退房真轉讓』等變相炒房行為。很多炒房客在樓房開盤時會購買數套房源,然後對外轉讓。不僅開出的房價遠遠高過原先的房價,而且還要收取數萬元的改合同費。既造成樓市銷售假象,又哄抬了房價。這種改合同的方式也是投機性炒房中比較常見的一種具體操作方式。為遏制變相炒房行為,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出通知,進一步規范通過房地產信息系統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撤銷及信息變更等行為。
根據濟南市城鄉建設委要求,新建商品房買賣首先要在網上簽訂購房合同,而且網簽合同必須執行購房實名制,商品房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不得擅自將購買的商品房再行轉讓。不過『禁炒令』也並非一刀切,通知中明確規定某方違約而發生糾紛、房屋質量問題等8種情況下可改簽或撤簽網上購房合同,但是必須嚴格按照程序提交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當月申請撤銷或變更網簽合同的數量,不得超過該棟房屋銷售總套數的3%。
此外,如果已經簽署的網上購房合同因為種種原因改簽或撤簽,開發企業應將撤銷網簽合同的房源公開銷售,濟南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將實時公示撤銷合同的情況。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借合同撤銷或變更之機進行期房投機、囤積房源、捂盤惜售,牟取不正當利益,一經發現,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記者李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