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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臨近年底,為保證道路通暢,本市交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掀起了整治機動車交通違法的新高潮,從交管部門獲悉,自11月下旬『冬季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本市共查處機動車交通違法6萬餘起。今年以來,已有4700餘名駕駛員因交通違法記滿12分。按照規定,駕照被記滿12分後,駕駛證就處於『失效』狀態,駕駛員若再開車上路,就屬於無證駕駛了,需要重新『回爐』學習。
近日,一輛牌照為津HX08**的黑色帕薩特轎車駕駛員劉某因酒駕交通違法,被處以罰款36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被公安和平分局予以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同時,劉某的駕照一次被扣掉12分,駕照一下子『失效』了。在接受完相應的處罰後,劉某不僅要重新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還要重新考試,合格後方可繼續開車。
六類違法行為一次就扣12分
昨日,從交管部門了解到,按照規定六類機動車違法行為會被一次記12分。
第一類,在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或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款處理中,一次記分都是12分,但細化了罰款額度,即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款是500元,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款均是2000元;第二類,在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這一罰款處理中,按照超員的人數,罰款從500元至2000元不等,同時,只要超員20%,就必須扣留車輛,一次記滿12分;第三類,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第四類,在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但尚不構成犯罪這一處罰中,除了記12分、罰款2000元外,還可以並處15日以下的拘留;第五類,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罰款200元至2000元,一次記12分;第六類,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違法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一次記12分。
提醒
借道超車等違法行為最易被忽視
交管部門表示,近年來,因駕駛人主觀故意造成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較大危害。為進一步發揮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制度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積極作用,今年4月1日實施的新規按照交通違法行為危害程度與懲處力度相符合的原則,提高嚴部分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
『被提高記分值的很多交通違法行為都是駕駛人較為多發,而又容易被忽視的。』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諸如,對較常見的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等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以往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只有經濟處罰,是不被記分的,但是新規實施後,違法駕駛人在接受相應的經濟處罰後,駕駛證都會被記3分。此外,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和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等兩種違法行為也會被記分。
交管部門提示兩節臨近,為了淨化路面交通秩序,確保道路通暢,提高市民出行效率,各級交管部門持續加大了整治機動車各種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對於酒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零容忍』實施上限處罰,而對於駕駛人較為多發又易被忽視的涉線等常見交通違法行為也決不會縱容,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記者張清通訊員楊毅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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