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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以公安局巡警大隊大隊長為首的黑社會組織,十幾年來在山西陽泉市一帶經常尋釁滋事、暴力討債、聚眾賭博、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無惡不作,檢察院的起訴罪名多達20多項。(12月17日《新華網》)
據悉,這位名叫關建軍的警察,1997年就開始開設賭場了,且起步就是10多家。此後,又涉黃涉毒。而欺壓百姓、巧取豪奪、侵佔國家資源,就更是家常便飯了。更為嚴重的是,2008年,在與人因承包煤礦發生糾紛後,竟然組織200人圍攻陽泉市委、市政府,從而向檢察機關施壓。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作惡多端、罪孽深重的不法分子,竟然在涉足犯罪以後,仍然能夠在警察崗位上呆了十多年,且期間職務還發生變動。我不知道,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關建軍能夠嚴重觸犯國家法律,卻能『安安穩穩』地作惡十多年,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十多年。
如果說關建軍只是一名個體犯罪者,如貪污、受賄、侵佔國家財產等,因為手段高明、行為隱蔽。因此,發現和查處的難度相對較大,隱藏的時間也會較長。但是,關建軍的行為,早就明目張膽、肆無忌憚了,從開設賭場到從事色情業,從販毒銷毒到侵佔國家資源,從欺壓百姓到公然衝擊國家機關,每一項都不可能是『靜悄悄』的,都不可能沒有任何舉報、任何線索的。那麼,為什麼這麼長時間當地政府、政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都沒有任何反應呢?為什麼要等到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廳掛牌了,這個黑社會組織團伙纔得以清剿呢?
需要當地政府、政法機關、職能部門作出回答的是,關建軍涉黑團伙,是否真的只是個體行為、涉黑組織自身行為,是否還有比關建軍更大的『保護傘』。要知道,一個小小的巡警大隊大隊長,不可能有這麼大的能耐,不可能一手遮天。那麼,後面的『保護傘』有沒有去挖掘呢?
退一步講,即使關建軍涉黑團伙沒有更大的『保護傘』,我們仍然要問,如此龐大的涉黑團伙,涉黑時間那麼長,社會反響那麼大,當地政府、政法機關、職能部門是如何履行職責的?又是如何保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除了對關建軍等人實施嚴厲打擊、嚴厲制裁之外,是否也應當啟動問責程序,對當地政府、政法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問責呢?
近年來,雖然打黑除惡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也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歡迎。但是,打黑除惡中發現的一些問題更值得思索。因為,幾乎所有的涉黑團伙,後面都有『保護傘』。也正是因為有『保護傘』的力量,這些涉黑團伙纔能肆無忌憚、長期存在。因為,按照山西省有關負責人的介紹,關建軍涉黑組織在采取暴力手段,攫取經濟利益過程中,經常可以利用編織的關系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逃避打擊。很顯然,所謂的關系網,就是保護傘『。那麼,各級黨委、政府該如何面對這些已經暴露問題呢?是否應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有效的手段,通過打黑除惡,挖出黨內比涉黑團伙更加嚴重的不法分子呢?從而,達到淨化政府機關、淨化行政行為的目的。(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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