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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瘦小,臉色蒼白,始終低著頭,說話時聲音哽咽,如果李萌不是坐在法庭裡那只有一人寬的被告人席上,如果不是審判長宣布案由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那麼,很少有人會相信,這個剛滿22周歲的女孩,會拿起一把長約20厘米的尖刀對准自己的同事一刀捅下,而事情的起因,不過是兩人搶吃龍蝦發生了爭執。
『一定要讓她道歉』
2010年5月8日傍晚,蘇北某縣一個商務會所裡,突然傳出的一聲慘叫,撕裂了原本寧靜的氛圍。很快,人們從該會所的待鍾房裡抬出了一個女孩,將她送上了呼嘯而來的救護車。警車也接踵而至,在人們驚疑的眼神中,另一個女孩被帶上了警車。
熟悉她們的人很快便認出來,被送到醫院的女孩叫周娟娟,被帶上警車的女孩叫李萌,她們都是這家會所的技師,來自同一所技師培訓公司,而且是中學同學。平時,這兩個女孩相處得還不錯,她們之間怎麼會持刀相向呢?
事情得從前一晚說起。
5月7日晚,該會所的老板請新進人員一起到附近的一家飯館吃飯。上班一個月的李萌和周娟娟也在受邀之列。席上,老板點了一盆龍蝦。誰不知道龍蝦味美?李萌和周娟娟幾乎同時抓住了餐桌的轉盤。
當發現對方的意圖之後,李萌和周娟娟都沒有主動放下手,而是更用力地較起勁兒來,直到周娟娟憑借身體優勢『獲勝』,把龍蝦轉到自己的面前。『落敗』的李萌氣得轉過龍蝦,抓起一只朝周娟娟的臉上扔去。周娟娟也不示弱,抓起面前一個玻璃杯砸在了李萌的頭上。鮮血頓時流了出來。同行的人立刻將李萌送到醫院,但直到包紮好傷口從醫院裡回來,李萌也沒有看到周娟娟。
『一定要讓她道歉。』第二天一早,李萌就去找同事協調,讓周娟娟向自己道歉並賠償醫藥費。可是她得到的答復是,周娟娟不同意。自己的頭上被砸了這麼大的一個口子,可是周娟娟連一個小小的道歉也不願意,李萌再也坐不住了,跑去找周娟娟理論。剛走到待鍾房,李萌忽然聽到周娟娟和其他同事說笑的聲音。『我在這裡流血,她卻還在逍遙,我一定要讓她也出點血。』李萌衝進旁邊的廚房,拿起一把尖刀,跑進了待鍾房。短短20秒,一聲慘叫之後,李萌迅速跑出了房間,而正在房間和周娟娟閑聊的同事這纔回過神兒,看見周娟娟的腹部只露著刀柄。
周娟娟被送往醫院,而李萌則呆在隔壁的房間。清晨時分,周娟娟的生命耗盡。
『我希望變得更重要』
1988年秋季,李萌出生於皖南的一個農村家庭。因為家境不好,她先天營養不足,導致肋骨發育不全。而這個缺失了營養的孩子,也缺失了家人的關護——父親李成和母親常年忙於水產養殖,13歲之前,李萌或者是在外公家,或者是和弟弟呆在家裡。
2004年,李萌沒有考上重點高中,她很想去上職業技校,但每個學期1800元的學費再加上生活費,令已經捉襟見肘的父親非常為難。
考慮再三之後,父親將繼續學習的機會給了成績更好的弟弟,為此,李萌曾經絕食幾天,但終究拗不過父親。最後,她只能去廣州打工。因為沒有一技之長,她只能在一個服裝廠做了一名車工。李萌在流水線上過了整整3年,只為了每個月400元的工資,只為了能在年末的時候多寄一點錢回家。
『我希望在家人眼裡,我能變得更重要』,而這種『重要』,從某種程度上看是由對家庭的經濟貢獻決定的。
2008年年初,李萌到安徽某足療連鎖機構報名學習足療,她想做一名足療技師,李成對此不太贊同。可是每個月1800元的底薪再加上其他補貼,還有假期,這些讓李萌很堅定。
見她作了決定,李成也沒有再阻攔,而是讓她的母親陪著一起去參加公司的培訓,讓她專心學技術。
『我毀了兩個家』
『我跑出去的時候,腦子裡一片空白』,時隔4個月之後,用刀戳傷周娟娟的場面依舊清晰。依稀記得事後有人在她耳邊說,『李萌,你快跑吧』,可是,她一直坐在旁邊的房間裡,直到警察把她帶走,甚至沒有挪動一步,『既然是我做的錯事,我就應當承擔責任』。
李萌的弟弟現在已經在一所重點大學上學,而且上大二了,李萌一直羡慕弟弟能在大學那寬敞明亮的教室裡學習,也一直以他為傲。在看守所裡,李萌每次收到弟弟寄來的信,都會好好收藏起來,有空的時候就拿出來一遍一遍地看。但她不敢回信。
『我害怕庭審,我不知道該怎樣面對我的家人,不知道怎樣面對周娟娟的父母。』在提訊時,李萌一再地重復著這句話,『我毀了兩個家。』但她的害怕無法讓時間停滯,這一天終究還是來了。
2010年11月11日下午,庭審現場,當審判長詢問她對起訴書、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有無意見時,她便輕聲說:『我認罪,我沒有意見。』聲音裡還夾雜著一絲顫抖。
從庭審開始直到結束,她始終沒有回過頭去看一看旁聽席。『如果判我死刑,我也認了,我錯了。』在最後陳述時,李萌說出了這句話,她仍舊低著頭。
2010年11月29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認定李萌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文中人物皆為化名)(據《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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