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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5號令』啟動的土地違法問責最快會在什麼時候將處分落實到人頭?國土資源部、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了啟動土地違法問責工作的通知。明確:問責意見連同違法用地事實材料,由省級監察機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過一定程序後,於明年1月31日前正式上報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之後,三部委將嚴格依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簡稱『15號令』),重點對違法佔用耕地面積大、違背科學發展觀要求、損害人民群眾利益、造成嚴重後果和社會影響的土地違法問題進行問責。
這意味著,問責結果出臺最早也是明年2月的事了。
據介紹,問責意見內容包括問責的市、縣違法用地的基本情況、實施問責的事實和理由、實施問責對象的基本情況等。對於各地的違法用地問題,未達到『15號令』問責標准的,將按照《關於實行黨政領導乾部問責的暫行規定》進行問責。(?建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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