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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交警部門用『掩耳盜鈴』的方法,賣出了『史上最貴螺帽』。
他們也承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加強和規范機動車牌證工本費等收費標准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的『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壓有發牌機關代號),每個1元』的規定,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交警總隊官方網站《車管業務收費項目和標准》明確的『號碼專用固封裝置1元/個』的規定。但是,他們又稱,這個『史上最貴螺帽』不是他們賣的,而是柳州市機動車駕駛人協會賣的。
然而,指定柳州市機動車駕駛人協會賣出這個『史上最貴螺帽』恰恰就是交警部門指定的,而且是指定協會獨家壟斷出賣,柳州市機動車駕駛人協會辦公地點以及營業執照登記的住所均是柳州市交警支隊院內。
如此看來,交警不過是拿著柳州市機動車駕駛人協會這個自己『手』掩蓋著自己的耳朵,來偷車主的『鈴』,還以為別人不知道呢?
不過,事實上,即便廣西柳州市交警部門不『掩耳盜鈴』,也大可不必驚慌。因為,交警享有查處不按照規定交費車主的權力,卻不承擔接受車主監督的義務,權利與權力之間並不對等。而且,這種『掩耳盜鈴』方式在其他執法部門的眼皮底下存在,但是,柳州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卻在記者采訪時纔知道此事,表示『駕協服務中心窗口的公示稱「售價已報柳州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備案」是在誤導消費者』,權力與權力『惺惺相惜』可見一斑。
『史上最貴螺帽』的橫空問世,跟權利無法有效監督權力有關。事實上,所謂的固封裝置即便是特殊商品,只要商家出賣的固封裝置符合技術標准,又何須指定哪家來銷售呢?即便是要指定商家來銷售,又怎麼能指定一家來銷售,進行壟斷經營呢?
有權力失范的地方,就會出現『史上最貴螺帽』。(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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