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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12月20日消息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在住建部上月發布公積金新政後,武漢市也於近日公布了實施細則,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嚴禁使用公積金貸款進行投資性購房。下面我們連線湖北臺記者李源來了解具體情況。
主持人:武漢公布的公積金新政細則具體變化?
記者:細則規定,對使用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
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購買普通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職工家庭,且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對非普通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停止貸款。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一律停止發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細則明確,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60萬元,二手房最高限額為40萬元;二套房最高限額不得超過50萬元。相比以前,二手房、二套房貸款額度調低了10萬元。
主持人:當地群眾對公積金細則怎麼看?對房價起多大影響?
記者:武漢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人表示,細則對各類購房人群區別對待,優先保障購買首套自住房,對購買改善性住房給予支持,對投資性、投機性購房堅決予以限制和禁止,應該說體現了一定公平性,對房價有一定抑制作用。大部分市民也都認為新政對穩定房市,抑制炒房,平抑房價有積極的作用,但是也有人對新政出臺後究竟能對房價起多大影響抱懷疑看法。主要是因為,繳公積金的人在總人口中佔比並不算太大。目前,武漢地區繳存公積金職工110萬人,貸款餘額尚未還清家庭有19.8萬戶,今年前11個月已發放貸款70億元。其中,使用公積金購買第三套房的家庭,佔總數的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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