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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寒山石
推進『陽光政務』,是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制約、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手段。可以說,政務公開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影響改革發展的順利推進,影響民主政治建設的順利推進,影響現代化建設的順利推進。但為什麼一些地方或單位的政務是瞞天過海的『半公開』、遮遮掩掩的『假公開』,甚至是千遮百藏的『不公開』,乃至被群眾諷之為雲遮霧罩的『政霧』呢?其根本原因是自身『不乾淨』。
俗話說:『身正不怕影子斜』。之所以『不公開』,是因為其中有貓膩,見不得人。眾所周知,政府信息是政府部門為履行其職責而產生、獲取、利用、傳播、保存和負責處置的信息,它是人們全面考察社會情況,從事經濟、國防建設以及科學研究等活動所必不可少的國家資源。由於絕大多數的社會信息資源掌握在政府部門手中,因此,政府是最主要的信息生產者、消費者和發布者。由於傳統觀念和人為因素的影響,以前我國的政府信息一直處於封閉或半封閉狀態,而一些政府官員就是利用其掌握信息資源的權力進行暗箱操作,濫用職權,為個人和某些小團體謀取私利。
『不公開』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其一,『不公開』導致『權力神秘化』。一些掌握國家公共權力的人以『保密』為由,對公眾進行信息封鎖,人為地造成了不公開,導致公共權力的『神秘化』 ,其中貓膩越發令人難以猜測、難以琢磨。其二,導致『權力私有化』。一些人利用信息不公開、不透明的空子進行暗箱操作,並在此基礎上不受監督地任意行使特權謀取私利。其三,導致『權力利益化』。公共權力在暗箱操作下,異化成為一些不法之徒謀取私利的工具。把國家給予的權力當作自己謀取私利的資本。其四,導致『權力壟斷化』。讓權力在陽光下規范、透明運行,是防止權力壟斷的基本保障。但在信息不公開、不透明的情況下,公眾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政務情況不熟悉、不了解,對其行政行為無法考證,難於提出意見和批評,更談不上進行監督,久而久之,權力壟斷便成為一種必然。其五,導致『權力彈性化』。在權力失去監督的情況下,在所謂『自由裁量權』的掩飾下,剛性的權力和鐵的紀律、原則就變成了一些人手中的可長可短、可以任意收縮的『橡皮筋』。在一些人的眼裡,只要『有辦法』,就沒有不可『柔化』的權力。甚至於身為安徽省副省長的王懷忠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查處時,也想『擺平』中紀委,竟然拱手送給騙子200萬元。
實踐證明,政務越公開,辦事越透明,就越有利於增強行政機關的自我約束能力,越有利於減少暗箱操作和防止不正之風,越有利於推動政府作風的轉變和辦事效率的提高。無論是重大決策的制定、重大改革措施的出臺,還是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事項,只要把政務公開工作做在前面、做得好,人民群眾就支持,工作就順利。相反,如果我們辦什麼事情都不向人民群眾公開,得不到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就難以順利推進。特別是涉及城市規劃建設、土地征用補償和拆遷、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國有企業職工下崗安置、農村稅費制度改革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事項,如果暗箱操作,有關政策規定、實施程序、辦理結果向群眾公開不夠,群眾沒有了解和參與的機會,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必然會受到嚴重挫傷,甚至還可能引發許多不穩定的因素。
所以,必須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嚴格限制不公開事項的范圍,不能公開的要說明理由,確保政務公開全面、真實、及時。更重要的是,需要在全社會確立這樣一個理念:『誰不公開就公開誰』、 『誰不公開就查誰』。如是,『陽光政務』必將惠及黎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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