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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周婷玉周英峰崔清新)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加快廉租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進度、追繳被挪用或擠佔的財政資金……
正在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22日收到了一份2009年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清單』。
『不合格』低保家庭全部被清退
對194個區縣向不符合條件的6.29萬戶家庭發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問題,各地均已全部停保清退。
針對9個城市向不符合條件的705戶家庭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問題,來函指出,截至2010年10月底,已停發了其中601戶的補貼,收回補貼資金15.73萬元,清退廉租住房45套,並辭退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工作人員1人,行政記大過1人。
加快廉租房建設進度
針對19個省市的448個新建廉租住房和10個棚戶區改造項目完成計劃投資額比例低以及225個項目地方配套資金到位率低的問題,有關地方加快了投資和建設進度,截至2010年10月底,上述廉租房和棚戶區項目的投資完成額分別達到計劃投資額的60%和70%,225個項目的地方配套資金落實率提到65.95%。
針對18個省區的156個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中有60個未能發揮預期效益的問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要求,加大項目效益評估力度;有關地方正在督促項目單位限期整改,切實落實資金,完成項目建設目標。
汶川重建資金問題全部整改
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資金被違規用於規劃外項目、日常經費支出和歸還欠款等問題,相關地方已采取收回違規使用資金、歸還原渠道或下達給規劃范圍內存在資金缺口的重建項目使用等措施,全部予以整改。
對重復申請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的問題,有關地方采取調整項目建設內容、核銷重復申報戶等方式進行了整改,尚未發放給個人的補助停止發放,已發放的861萬多元全部予以清退。針對部分項目規劃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盡相符,有的規劃要求未完全落實的問題,相關方面也都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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