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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23日訊
瑞安市某保健院母嬰健康中心主任吳某,3年裡在醫療器材采購中吃回扣38萬元,昨日被瑞安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沒收非法所得38萬元。
吳某是該保健院以人纔引進方式從黑龍江調來的。2008年,吳某受命籌建母嬰健康中心,並於2009年任主任。籌建期間,中心准備開設產後康復、嬰兒游泳、嬰兒撫觸等業務,需采購相關設備。吳某外出考察後,推薦了一款『神經肌肉刺激治療儀』。之後,吳某便開始與該品牌治療儀在浙江的代理公司、杭州某醫療器械公司餘某(另案處理)進行『技術合作』。
瑞安法院透露,吳某與代理商商量好,一臺神經肌肉刺激治療儀給回扣3萬元,一個探頭、康復器給40元,一瓶精油給20元,一包電極片給5元,另外其他一些小耗材也都有回扣。
法院查明,從2008年下半年到2010年,該醫院向餘某公司購買了總額約180萬元的設備及耗材,吳某吃回扣獲利38萬元。庭審中,吳某稱,她現在的工資比原單位高很多,但自己身患絕癥,拿回扣是為了給孩子『留底』,讓家人生活更好。(據溫州日報榮恩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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