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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加快廉租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進度、追繳被挪用或擠佔的財政資金……國務院辦公廳來函對審計報告披露的重點民生資金和民生工程問題的整改情況一一給予了回應。
停發600餘戶『不合格』廉租房補貼
來函指出,對194個區縣向不符合條件的6.29萬戶家庭發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問題,各地均已全部停保清退。
針對9個城市向不符合條件的705戶家庭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問題,來函指出,截至2010年10月底,已停發了其中601戶的補貼,收回補貼資金15.73萬元,清退廉租住房45套,並辭退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工作人員1人,行政記大過1人。
收繳套取資金2.6億餘元
今年6月份的審計報告中披露,對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民生資金進行審計發現,存在套取、滯留、轉移挪用或擠佔財政資金等問題7.14億元。
國務院來函中顯示,針對涉及3.57億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問題,除用於農業項目建設的部分資金不再追繳外,相關地方政府已收繳資金2.61億元,佔應收繳資金的94.22%,並有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1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針對涉及0.51億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問題,截至2010年10月底,相關地區共歸還被擠佔資金約5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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