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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晚,北京北二環擁堵不堪,車燈形成了一道長虹。12月13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治理交通擁堵綜合措施》。 |
23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首都交通科學發展加大力度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的意見》,將實行綜合措施治理交通擁堵。該綜合措施共28條,將從建管限三個方面多管齊下治理北京交通擁堵。
在這28條『治堵』措施中,既包括一些限制措施,例如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小客車配置指標等;也包括管理措施,例如嚴格公務車使用管理,『十二五』期間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同時更有加快新城建設,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等建設措施,可謂多措並舉治擁堵。
『治堵』新政五大關鍵詞
關鍵詞一:搖號
24日起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車牌
在23日下午舉行的發布會上,北京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發布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首先,規定的第一條明確了目的和意義。『為了落實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實現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有效緩解交通擁堵狀況,制定本暫行規定』。小客車配置指標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工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車配置指標的,依照本暫行規定到指標調控管理機構辦理搖號登記。
關於個人辦理搖號登記的條件,措施要求,住所地在本市,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辦理搖號登記。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包括:本市戶籍人員;駐京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在京居住的港澳臺人員和外國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證的人員;持本市暫住證明且連續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人員。
根據《暫行規定》第二條『本市實施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小客車年度增長數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公安交通、環境保護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狀況和道路交通、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的規定和本市實際,市政府確定2011年度小客車總量額度指標為24萬個(平均每月2萬個)。指標額度中個人佔88%,營運小客車佔2%,其他單位佔10%。
關鍵詞二:公車
『十二五』期間北京不再增加公車指標
對於此前民眾較為關注的公車管理問題,《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並嚴格公務車使用管理。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使』字頭號牌小客車按有關規定執行。
《意見》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話會議等現代化手段,提高效率,減少交通出行。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錯峰出行。
《意見》還提出,要按照『標本兼治、建管並舉、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分工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分年度制定實施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方案,將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納入市、區縣兩級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督查和績效考核內容,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區縣、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關鍵詞三:停車費
重點區域停車費計時單位縮短部分地區收費標准降低
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發改委公布的《北京市非居住區停車價格調整方案》中明確規定,三環以內及其以外的重點區域為一類區域,將停車收費計時單位由半小時調整為15分鍾。
根據方案的規定,此次停車收費調整將按照『中心高於外圍、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和差別化原則,進一步調整停車收費標准。一類地區為三環路(含)以內及CBD商業區、燕莎地區、中關村核心區、翠微商業區等現有4個繁華商業區;二類地區為五環路(含)以內除一類地區以外的區域;三類地區為五環路以外區域。路側停車、路外露天停車、停車樓(庫)停車價格實行階梯價格,居住區及夜間停車收費價格原則保持不變。
在收費方面,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趙磊表示,經過研究,對原來征求意見方案主要做了五個方面的完善。主要對三項不變,一個是小區停車收費,二是夜間停車收費,三是駐車換乘停車收費,這次不做調整。第二個完善,降低了兩類區域的收費價格,一類是二類區域,一類是三類區域。二類區域佔道停車的收費由原來每小時征求意見是7元,現在調整完是6元。二類區域由原來的3元調整到現在的2元。第三個完善是對小區居民在小區周邊的道路停車,也做了相應的優惠。按比照小區停車的標准來進行。第四個完善,考慮到就醫的患者到醫院就醫的需求,給予就醫患者的停車需要,這方面不做調整。第五個完善,就是縮短的停車收費的計時單位,原來是半個小時是作為計時收費單位,現在從半個小時縮短到15分鍾,通過這些措施來提高老百姓辦事的效率,少交一點停車費。
據了解,該方案於明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
關鍵詞四:限行
繼續實施部分限行措施高峰時段禁止非北京載客車進五環
發布會上,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了《關於對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繼續實施機動車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措施和黃標車限行規定。遇有惡劣天氣、重大活動、重要節日等可能引發嚴重交通擁堵情況,適時采取重點交通擁堵路段高峰時段機動車單雙號行駛措施。
通告中規定,非本市載客汽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需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進京客車通行證、北京市區通行證)。持有進京通行證件的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9時至17時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執行,即限行的尾號和區域與本市車輛相同。
關鍵詞五:公共交通
2011年力爭實現2條地鐵新線分段開通
機場大巴、校車、班車等可走公交專用道
措施中提出,北京將加快中心城軌道交通建設,編制完成中心城軌道交通線網加密規劃,並以超常規的建設力度,加快推進規劃實施。2011年力爭實現2條新線分段開通。同時,允許機場大巴、校車、班車通行公交專用道。
措施還提出,『十二五』期間新開通的軌道交通線路中心城佔80%,並按2至2.5分鍾發車間隔配備車輛。
此外,北京還將實施1號線、5號線、八通線、13號線的信號、供電、車輛段等改造工程,提高設備設施的可靠程度和能力。
具體內容包括:1號線、2號線、八通線、13號線加裝安全門,更新1號線114輛電動客車,對1號線186輛舊車進行加裝空調改造。地鐵1號線列車編組由6節擴大至7節,運能提高16%。增購354輛列車,實現2號線、4號線、5號線、10號線一期高峰發車間隔2分鍾,高峰時段運力分別提高12.5%、50%、25%、50%。
三問『治堵』新政
一問:出臺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有何法律依據?
在2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出,出臺對小客車數量調控的措施,是對公眾行為的限制,這個法律依據在什麼地方?對此,北京市法制辦副主任王榮梅作出了解答。
王榮梅表示,首先,合理規劃城市的道路交通發展是政府必須履行的責任,通過調控小汽車增長的數量,和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是實施交通規劃交通組織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
其次,在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中也已經明確到2020年北京市機動車的數量是達到500萬輛的交通發展指標,依法批准的城鄉規劃應該是進行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的依據,因此,制定這個暫行規定,對小客車增長數量進行調控,加強道路交通環境的綜合整治,是為了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同時也應該是政府的職責所在。
二問:控制小客車總量能否起到改善交通的效果?
北京市治理交通擁堵綜合措施中,最受關注的當屬控制小客車總量,但是該措施到底能對北京交通情況帶來多大改善呢?在2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長李少明表示,新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對改善北京交通狀況肯定會起積極作用。
他認為,造成交通擁堵是多方面的原因,此次政府出臺緩解交通擁堵的綜合系列措施,對於改善北京的交通狀況肯定會起到積極的作用。李少明稱,『盡管這些措施的實施需要一定的過程,難以在短期內明顯改善交通擁堵狀況,但是可以放緩交通擁堵加劇的速度。』
李少明表示,交管部門將嚴格執行市政府的緩解擁堵的相關措施,全力維護好北京的交通秩序。
三問:已經買車或者已經訂車還沒有上牌,是否按新規執行?
雖然《<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已經明確,自細則發布之日起,小客車配置指標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但是對於那些已經買了車或者已經訂車還沒有上牌的車主,該如何執行呢?對此,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周正宇表示,考慮到購車的實際情況,包括今天以前都執行老辦法,已經拿到發票的,因為規定是從明天正式來實行,再買新車就要拿到指標。在23日之前已經開了發票的,還可以繼續按正常的手續來辦理。
第二,對於已經簽了購車合同,選了車、交了訂金但車還沒有到的情況,由這些銷售企業到車主屬地的區的商務系統的辦理窗口遞交。就是根據市政府頒布的北京市小車車數量規定實施細則,為了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北京市各汽車銷售企業將2010年12月23日(含23日)前的小客車購車合同、定金收據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與12月24日下午6時前報送企業所在的區縣商務委員會備案,經審核確認後憑確認證明辦理相關手續。等車到貨之後,車主可持備案材料辦理手續。
同時,周正宇強調,各汽車銷售企業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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